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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中期

社会组织竞争的理论逻辑、现实情境与规范化之路/田丰韶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田丰韶 日期:2018-10-08 16:45:23
,政府期望社会组织间开展竞争,而且是有效竞争。对于社会组织来讲,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就意味着获得政府支持,从而自愿积极参与竞争。
  (三)社会组织竞争失范化
  受我国传统管理型体制制约及现代化过程中法规制度滞后等因素的影响,许多社会组织的活动以及组织之间的竞争脱离了有序轨道。有一定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在资源、权利等方面有着天然优势,而大量的民间社会组织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组织竞争的失范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制度缺失,没有有效制度进行约束。不少地方出现了有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与纯粹的民间组织之间的非均衡竞争态势,拼人情、拼关系成为不少社会组织间竞争的主要形态。
  三、社会组织竞争的规范化之路
  社会组织竞争的规范化之路应该以创新社会治理为基本立足点,以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组织核心竞争力、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和谐社会为基本导向,以既有法规为基础,以依法治国、廉洁自律、诚信友善为基本原则,坚持是否有利于科学判定理解社会组织竞争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组织有序竞争、是否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是否有利于社会组织服务创新四大标准,引导社会组织总结自身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创新内部治理与外部合作机制。
  (一)社会组织竞争规范化的目标取向
  1.公益性。公益性是社会组织与生俱来的属性和价值追求。随着社会发展,政府越来越多地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公共职能。只有保持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才能够确保公共目标得以实现,社会公众利益得以维护。社会组织的竞争,从本质上来讲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社会组织在追求效率最大化的竞争活动中,绝不能丢失了组织本身公益性的价值目标。只有在社会组织竞争中坚持公益性的价值目标,才能保证社会组织间的竞争是有意义的。
  2.专业化。建构制度是社会组织竞争的目标与内在规范。Larson认为,专业是具有特定权利和声望的职业,社会之所以赋予专业以权利和声望,是因为专业具有与社会制度的主要需求和价值观相联系的特定知识体系,并且专业致力于服务公众。[6]可见,社会组织专业化的过程本身就是社会组织竞争制度建构的过程。同时,专业化与职业化从一开始就是共生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从本质上讲,专业是整个社会分工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由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从事的一项事业和一种职业。所以,专业化是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3.法制化。社会组织的竞争要求有系统的专门法律来引导、规范和保障。社会组织要有所作为,就离不开合理的竞争体制建设,更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应以法律促进全社会对社会组织竞争的认同,以对社会组织竞争行为和职责进行法制化规范为突破口,进而推动社会组织竞争全面法制化,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与社会组织竞争管理模式。清理现有制度中不利于社会组织竞争的条款与规定,制定促进社会组织有序竞争的保护性条款与奖励性规定。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优秀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4.市场化。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组织是政府购买服务必须面对的问题,市场化运作是落实社会组织竞争运作体制的基本路径,是社会组织竞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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