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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中期

《道德经》辩证型领导特质理论分析/张党珠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党珠 日期:2018-09-17 16:04:31
运用辩证观念极为“广泛与圆熟”的可靠结论。
  正是基于《道德经》具有丰富的领导思想与辩证法思想,本文才以辩证法作为研究《道德经》领导特质理论的理论基础,以辩证理论的视角来对现有研究尝试做一定突破。
  二、研究分析与发现
  本文根据辩证法的量变质变律、对立统一律、否定之否定律三大规律,具体论述《道德经》的辩证型领导特质理论如下。
  (一)量变质变律
  量变质变规律,也被称为“质量互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该规律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其中,量变是一种不显著的、非根本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而质变是一种显著的、根本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飞跃。量变是质变的准备,没有一定的量的变化,不可能发生质变;而量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质变,同时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由于事物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
  领导者的特质发展到一定的量变程度,就会引起质变,领导者的正面特质与负面特质同时具有正面、负面价值的原因在于特质的量的不同。比如“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勇”指的是领导者面对困难或危险而承担责任、勇于进取的无畏精神,但是无畏莽动就会惹祸,无畏慎动就会存活。“勇”不是莽撞,“不敢”不是“怯”,而是不过分,懂得审时度势,以退为进,勇于退让,勇于妥协,关键点在于是否顺应客观实际情况与规律。再如“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即做人方正但不割伤旁人,有自己的原则,但又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灵活的调整,达到“外圆内方”;做人清廉但不刺痛别人,明白对方的失误,但不必事事较真,否则就会“人至察而无徒”;做人直率但不可忘记分寸、任意行事,应该学会尊重他人;在顺境时可以适度展现光鲜的一面,但不要过度地炫耀自己,只能以自己的荣光去帮助、照亮别人,但不可去照耀他人,让人觉得“刺眼”;力戒“暴发户”的心态,努力营造“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和谐人际环境。[4]
  上面都属于“物或损之而益”的范围,即减少一定的量,领导者的特质才能产生正面的价值,否则,可能会产生负面价值。还有“或益之而损”的情况,即增加一定的量,领导者的特质才能产生正面的价值,否则,可能会产生负面价值。比如,“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知人”的领导者是智慧的,但是若仅仅限于“知人”而不进一步去“自知”,连自己都了解不清,那不是天底下的“糊涂人”吗?只有“自知”的领导者才可以达到“明”,即做一个明白、头脑清醒的智慧领导者。成就动机强烈的领导者当然渴望“胜人”,“胜人”之后就可做到出类拔萃、业绩突出,显示自己的“有力”。但是,一般领导者很容易忽略的是:人世间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能“自胜”,即能克己。只有能够自控并克制自己的情绪、意志,才能做自己的主人,这样的领导者才被称为“强”。
  从上面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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