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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中期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地方政府利益博弈与角色重构/杨金玲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金玲 日期:2018-07-09 17:36:53
,A政府选择竞争策略能够获得最大利益(4个单位收益);B政府实施竞争策略时,A政府选择竞争策略能够获得最大利益(-2个单位收益)。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B政府。因此,(竞争,竞争)策略组合达到了纳什均衡,但并非帕累托最优,利益最大化是在(合作,合作)策略组合下实现的。但两个地方政府的“利己性”都促使其实施竞争策略,反而造成经济效率最低,出现典型的“囚徒困境”。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很容易导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2],比如区域合作协议表面化、形式化,区域内行政割据和贸易壁垒凸显,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等。这不利于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限制着优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矛盾。
  (二)地方政府合作博弈
  中央实施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模式,基于绩效考核和晋升任职重点的转移,地方政府开始向突破行政区划、加强政府和部门合作的方向发展,更多地实施合作博弈。合作博弈是在完全信息对称假设下地方政府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是突破“囚徒困境”的重要手段。相对于竞争博弈来说,合作博弈能够增进博弈双方利益,或者说一个主体的利益增加,而另一个主体的利益不减少,因此合作博弈有利于区域整体利益增加。比如图1中,当A、B政府选择一致性的合作策略时,达到帕累托最优。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进行合作博弈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地方政府合作时获得的利益高于竞争获利;其次,要确保区域内部加入经济一体化的地方政府比不加入的地方政府获得更多的利益。第一个条件一般情况下都能保障,但第二个条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着区域内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很有可能选择竞争策略,造成一方或者双方利益受损,此时需要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区域内利益结构进行调整,通过构建利益平衡机制促进博弈双方利益补偿和共享,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对平衡。
  (三)地方政府竞合博弈
  纯合作博弈在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竞合博弈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利益博弈的最现实表现和最佳选择。竞合博弈是指地方政府在竞争的基础上合作,或者说在合作的基础上竞争,是一种认知和行为互动的博弈过程。那么,是竞争还是合作处于主导位置,是由地方政府利益决定的,哪种策略选择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利益,哪种策略即为基础。在不同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收益也有很大区别。笔者分两种情况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竞合博弈进行分析。
  首先,在合作利益大于竞争利益的情况下,建立矩阵模型(见表2)。地方政府合作所取得的收益要高于其中一方或者两方选择竞争策略时的收益。具体来说,A、B地方政府都选择合作策略时,双方利益增长,分别获利2个单位。在A、B地方政府博弈策略选择不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竞争策略的地方政府获得1个单位收益,采取合作策略的地方政府减少1个单位收益。当A、B地方政府都选择竞争策略时,双方利益受损,分别损失2个单位。所以,当A、B地方政府都不选择合作策略时,产生最低利益收益(-2,-2);都选择合作策略时,能够达到利益最大化(2,2)。可见(合作,合作)博弈策略组合是最优的,但实现这一结果要具备一定的现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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