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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中期

古代官员不作为治理思想的现代诠释与借鉴/李景平 王 婷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景平 王 婷 日期:2018-04-03 17:00:09
思想中著名的哲学命题“无为”,是其核心理念“道”在人生层面的反映。老子的“无为而治”看似消极避世,但切不可将其与无所作为做同类共观,因为它实质上深刻表达了道家的社会政治哲学:遵循自然本真,另辟“治”与“为”的蹊径,从“道法自然”的角度劝诫官员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
  为政者在脱离群众后,很容易产生高高在上的错误认知,加之历来备受诟病的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导致一些干部不司其职,漠视群众诉求,破坏政治生态。在《道德经》中,“水”常被老子作为一种喻象,提示从政者要善于保持谦下、退让的状态。这启发当前的领导干部要自觉以谦逊示人,甘为人民的公仆,尊重人民的愿望,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
  三、对古代官员不作为治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一)有扬弃地继承
  由于中国古代治理思想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朝“家天下”的统治秩序,君臣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名位等级、礼乐之别。官员不作为治理思想最终指向一朝天子,存在明显不合时宜、糟粕性的观点和认识,因此,在传承和弘扬这一治理理念时,应坚持古为今用,做到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继承。一方面,清醒辨别古代官员不作为治理理念中歪曲的论证逻辑和封建愚昧思想;另一方面,对官员不作为治理理念中蕴含的积极、合理的因素应加以继承和发展。比如,法家虽然有着浓厚的专制主义因素、人治主义色彩和集权主义成分,反对思想开放、实行思想管制等历史局限性,但其“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刑过不避大夫”等思想催生了客观的、普遍的、公正的行为准则,赋予了法绝对的权威性。法大于权的理念能很好地共融于我国当前依法治权的现实语境中。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建设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就是“从法治吏”思想与当代社会相结合的最佳体现。因此,要在对中国古代不作为治理理念进行科学的取舍后,继承其有益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方面。
  (二)创造性转化
  新时代,要重新整理、认识古代官员不作为的治理理念,势必要先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也就是以当前出现的问题为原点,阐释中国古代官员不作为治理的有效做法,发掘这一理念新的时代精神,使之有益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现代化。
  实现古代官员不作为治理内容上的转化。改造古代治理的观念与价值,使改造后的观念与价值转变成有利于现代发展的种子,同时在发展中继续保持文化认同。比如,传统儒家所服膺的政治哲学及褒贬政治人物的“忠”的内容就不能再作为当前评价官员的一个标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评价官员是否作为的“忠”不再是忠于君王个人,也不是忠于某个上级领导,而应转化理解为忠诚,即忠于组织、忠于人民、忠于信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可以把“忠”的概念诠释为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取向。
  注重古代不作为治理形式上的转化,也就是转化旧有约束官员从政行为的形式,使其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延续性。如传统儒家用以规范人臣行为的“礼”,有着很好的教化作用,但中国古代的“礼”过分关注繁缛的形式,甚至更大程度上成为尊卑贵贱、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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