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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协同动员模式及其构建路径/刘良训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良训 日期:2018-02-01 18:07:56
的那部分自然权利,因此在行使权力进行公共危机动员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切实保护公众利益,动员行动应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注重危机动员的法制建设。其次应摒弃全能型政府的过时理念,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吸收社会力量作为动员主体平等参与公共危机动员,且积极主动地做好动员的权责分配、关系协调及其他保障工作。再次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注重危机动员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化。
  2.政府应注重现代政治人的培养。培养具有独立政治人格、强烈政治功效感和高度政治责任感的合格政治人,为协同治理理念在危机动员中的落实提供有效的人力和智力支撑。政府首先应加强宣传与教育,让公众摒弃传统臣民思想和政治动员中被动依附的旧有惯习,逐步形成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参与意识。其次应逐步引导公民参与制度性的利益表达行动,并通过政治参与技巧的锻炼,让公众巩固对民主精神和权利意识理解的同时,产生政治参与的功效感。再次应采取措施培养公众的政治责任感,让更多的公众能以动员主体的身份参与公共危机动员,关心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
  (二)重塑公共危机协同动员的权责关系
  1.政府的权责。在危机协同动员中,政府应承担主导者、领导者的责任,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在资源集结和集体行动上的快速推动优势,努力做好动员督促、关系协调和资源调配等工作,以保障协同治理理念在危机动员各主体中顺利推行。
  2.社会动员主体的权责。社会动员主体是危机动员第一线的组织者,应切实从危机治理和维护社会实际利益出发,做好危机所需资源的收集与整理、危机动员的宣传等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收集身边的潜在危机信息,并做好预警。
  3.被动员者的权责。危机动员中,被动员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尽可能的保护,而且危机动员主体应给被动员者提供一个法治、有效的动员。同时,被动员者应积极响应、配合政府主导的危机协同动员,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塑造公共危机动员的协同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危机动员的协同整合及决策机制。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各动员主体平等参与的危机动员领导机构,在赋予其决策权的同时,给予其充分的资源,如传播媒介、通信技术等,以保障其能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与资源的协调整合,以保障危机及危机动员信息的及时共享和资源调配的及时有效,确保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动员实体之间,以及各社会动员实体之间能有效互动、协作,并及时做出应对决策。
  2.建立健全持续性的危机动员机制。广义上的危机动员包括危机预警、危机资源动员与调配、动员反馈三个部分。因此,首先,应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因为危机就发生在他们身边,而且他们是危机动员的对象,是危机治理最大的受益群体,他们在危机动员的三个阶段都最有发言权。其次,应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推断,并在第一时间交由危机动员领导机构进行科学决策并及时部署应对。
  (四)加强对公共危机协同动员的监督和考评
  1.应加强对公共危机协同动员的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危机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难度大,而且危机动员领导机构的决策也不可能完全科学并得到有效执行。因此,仅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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