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7年12月中期

公共危机协同动员模式及其构建路径/刘良训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良训 日期:2018-02-01 18:07:56
响力过小,且全局性不足,基本处于各搞一套的状态,以至于经常出现一些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未经有效组织便蜂拥至灾难现场的现象,不但无法起到积极作用,有的还需要政府安置,给危机治理增添新的压力。因此,公共危机动员确实需要一个核心、一个权威的协调者和组织者。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因其主导政治动员而承担了危机动员组织核心和动员主体的双重角色,最重要的原因是在“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之下没有合适的替代者。即便国家2012年在广东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再次让“小政府大社会”愿景进入人们的视野,但“大政府小社会”状况依然未变,而且“小政府大社会”究竟适不适合中国,尚需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所以,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只有政府才有承担公共危机治理的主导能力。
  (三)社会发育程度的提高决定了其作为多元主体参与危机动员的条件已经成熟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意识的不断深入人心,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也相应发生深刻的变化,政治权力在社会经济领域的行为日益制度化、法治化,社会自主活动空间不断拓展,大量舆论领袖和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团体产生,并自发地参与到包括公共危机治理等社会经济生活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中,使社会的自主性和自我治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因此,在社会不断发育并日益走向成熟的今天,对于已经开始主动参与危机动员实践、真正体验了当家做主并积累了一定应对经验的社会力量而言,不应再是被动的动员对象了,它作为公共危机动员的多元主体之一,协助政府在动员第一线自主、高效地进行危机动员的条件已经成熟。
  (四)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因素决定了公共危机协同动员的多元主体化是必要的
  乌尔里希?贝克将人类社会归结为风险社会,并认为风险寓于社会发展之中,非但不可回避,而且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产生新的风险甚至公共危机。[2]然而,在公共选择理论中,任何活动主体都被看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因此,在公共危机无法回避的背景下,政府和社会都会自然而然地应对公共危机及进行公共危机动员,并采取各种措施追求利益最大化。
  但是作为理性经济人,任何社会力量都能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自己不足以挑起独立完成危机动员的重担,否则其付出的只能是沉没成本,根本无法实现危机管理的预期目标。而随着公共危机频发和政治动员效用的不断下降,政府虽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危机,应对其垄断性的危机治理模式到底能走多远心存顾虑。因此,政治动员与社会动员协同作战是一种无奈但明智的选择。
  作为理性经济人,任何危机动员主体对公共危机动员实践投入的程度,都是由其在对危机动员实践的机会成本比较分析后所决定的。若政府将全部精力投入危机动员中,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节奏必将被打乱,这是任何一级政府都不愿意承担的政治责任。而如果政府和社会力量对危机动员分工协作,不但能完成危机的有效治理,还会有其他收获。
  三、公共危机协同动员模式的构建路径
  (一)形成互动、持续的危机治理和危机动员理念
  1.政府应树立协同治理的危机动员理念。政府首先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其行使的权力是源于公民个人可转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