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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中期

利益博弈与公共政策执行道德风险规避思路/王 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 君 日期:2017-12-06 10:33:20
  1.行政职权配置机制。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于资源配置权、人事调动权、公共事务决策权等职权划分,形成权责一致的政治局面。在保障政策目标统一的基础上厘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利益界限,并以此为基础实现职、权、责相对应。当地方政府将公共政策预期目标与自身发展目标有机结合时,中央政府应适度授予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自由裁量权。中央政府的管制减少,监督成本和博弈成本自然下降,而地方政府得到自由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会减少道德风险行为,提升公共政策执行的严格程度,实现中央政府政策目标和地方政府利益诉求。
  2.激励机制。首先,完善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政策执行影响因素、政策执行态度、政策执行效果等纳入指标体系之中,从而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充分考察。同时,要注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全面性,除了经济指标,还要对地区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方面进行涵盖。一方面,考察公共政策的应有效用以及额外的正负效用;另一方面,对人民满意度进行测评,以便根据观察和测评结果对公共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其次,加强奖惩与补偿机制构建。以绩效考核机制为基础,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官员晋升、薪酬的重要依据,对于那些不执行或者打折执行公共政策的政府官员给予相应惩罚,使其得不偿失;对于严格执行公共政策的政府官员给予相应奖励,并且对由于严格执行公共政策造成地区利益损失的情况给予相应补偿,从而增加政府官员的公平感,提升严格执行公共政策的主动性。
  3.监督机制。我国虽已建立行政监督网,但总体来说监督力度较弱,给地方政府机会主义留下了活动空间,主要表现为内部监督人治色彩浓厚和外部监督流于形式。现阶段中央政府面临着监督效果与监督成本之间的矛盾,既要增强监督效果,又对监督成本存在很大的顾虑。为解决这一矛盾,一要加强法治建设,从法律上给予地方政府威慑,降低政策执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二要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政策监控机制,对打折、变通等行为防患于未然,从重事后监督变为重事前监督,从而有效降低监督成本。三要增加监督部门的独立性,缓解监督部门受制于被监督部门的困境,增强监督效果。[3]四要构建多元主体监督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多方面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社会压力。
  (二)地方政府交互层面
  1.合作协议。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需要带有契约性质的协议作为法律保障,以对双方产生约束作用,使其能够按照相关协议规范自身行为。协议应对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以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协调机制进行明确说明,从而使双方利益得到维护与整合。协议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应,是地方政府必须遵从的,上级政府应对此提供相应的保障机制,如对不遵从协议的地方政府给予相应惩罚,从而提升其经济发展成本,降低机会主义。
  2.合作机制。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应坚持多中心和多层次的原则,即上下级地方政府之间、同级地方政府之间、跨行政区域地方政府之间就公共政策执行和公共事务解决进行合作。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应保持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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