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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中期

精准扶贫战略的现实困境与突破/王志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志立 日期:2017-10-16 09:38:22
力推进“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规划实施。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和“四个一批”要求,针对全省近6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搬迁扶贫的70多万人、需要低保兜底的60多万人、需要医疗救助的80余万人,强化各有关部门扶贫责任,细化各有关部门扶贫任务,瞄准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发展产业、转移就业,实施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
  (三)加大扶贫开发合力
  拓展社会扶贫领域,加大扶贫开发合力,不仅在地域上拓展,也在援助资源上拓展。贫困地区在政府发挥职能、党政机关充分动员的基础上,要有效地将政府、社会、市场的资源疏通并连接在一起,广泛地联系社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让其对扶贫进行支援。中央和地方要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要逐年增加,有效发挥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保障作用。要聚合行业扶贫力量,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倾斜。要深挖社会扶贫潜力,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开展扶贫日活动。另外,在全省大力开展“同心”实践行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金秋助学”等活动,重点打造一批社会扶贫的知名品牌,使多方面的资源得到有效应用。
  (四)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要先从培养贫困对象的主体意识着手,突出扶贫先扶志,从意愿强烈的贫困户开始,以最高效率帮助这些贫困户改善贫困状况,让先享受到精准扶贫成果的贫困户发挥榜样作用,激发贫困主体的自主脱贫能力,增强扶贫的内生动力。要全面深入地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识别认定出全省贫困村和贫困户,将全省每年度减贫目标层层细化落实到市、县、乡、村、户,力求扶贫扶到根上。进一步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把财政扶贫项目审批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权全部下放到县,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和省市监管责任,确保扶贫对象思想上有人引领,资金上能够及时支持,提高扶贫对象的自我脱贫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农行、信用社、邮储银行合作,出台一系列实打实的金融扶贫特惠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脱贫的积极性。要推进和健全贫困村第一书记和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提高帮扶干部的积极性、责任感和工作水平,将“驻村”当成“驻家”,及时反馈信息,为精准扶贫起到促进和督导作用。
  [注:本文是2016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河南精准扶贫重点路径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2016B32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于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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