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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中期

恐惧感:廉政文化建设的心理向度/高信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高信奇 日期:2016-04-07 16:02:00
性认知系统,就会潜移默化地规范公职人员的政治行为,自觉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在大部分情况下,恐惧应该被忘掉;它所起的效用,也得在人们已不复记忆或回顾下,如习惯成自然般运作”[4]。
  其二,形塑滥用权力的耻感评价机制——用“怕”营造社会风尚
  耻感是主体依据善恶标准,对特定行为与现象所做出的否定性评价而产生的愧疚、羞耻、不安与畏惧的心理体验。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耻感是社会调控机制,它能使人类避免那些可能导致让人感到羞耻的行为,换言之,耻感可以规约人们的言与行,获致社会秩序。同样,耻感在一定程度上对公权私用也起着防范功能,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公权私用、节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形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的好结果。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年轻人应当表现出羞耻的感情,因为他们由于听凭感情左右而常常犯错误,感到羞耻可以帮助他们少犯错误”。现实社会生活中,个人耻感的生成主要来自于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两个不同维度。一方面,自我评价是在没有他者监督、评价的情境中,主体自我意识到行为不当而产生的内心良知上的谴责。在这种评价机制中,耻感依赖于对善恶的理解。耻是对善的否定性把握或是对恶的直接情绪反应,心中有善恶的界分,方可判断荣辱,才能有耻感的生成,可以说,不知善恶,无以知荣耻。知善明恶之后,就会在内心对善产生向往与羡慕,对恶产生恐惧与厌恶,就会产生基于恐惧的耻感心理感知,就会产生无颜以对的情感体验。另一方面,耻感的社会评价机制是社会、集体或他者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进行善恶判断与倾向性评价。此种境况下,行为主体会密切关注社会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会通过他者对自我善恶价值信号的传递、赞誉、谴责,在内心形成褒誉性评价或恐惧性评价,产生愉悦性情感或痛苦性倾向,从而坚持或修正自己的行为。
  个体耻感生成与体验离不开社会风尚。社会风尚是社会趣味、情感、观念、风俗、习惯、价值取向的外显,是社会舆论所形塑的文化氛围。社会风尚有着良善与恶俗之别,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利于社会成员知耻行善,不好的社会风尚则会导致公众荣辱颠倒、善恶难辨。因此,良善的社会风尚能够营造善恶分明的氛围,能制造出荣誉感和羞耻感,对社会恶行歹意形成强大的精神压力,使行恶者形成持续的恐惧情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着现代性社会转型,新旧价值观交替、社会风尚转换,出现了一种扭曲的社会具象,即部分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现象没能被视为负面的、理应被社会舆论所贬损和谴责的恶行,反而成为些许社会成员追逐与向往的“善果”;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没能形成滥用权力可耻的社会风气,没能形塑对滥用权力产生恐惧的社会风尚。其实,欲使耻感发挥调控与防范权力滥用之功效,重在营造权力滥用的恐惧型社会习俗、社会风尚,建立积极正面的基于恐惧的耻感评价机制。亚里士多德认为,耻感“一般被定为以对耻辱的恐惧。它实际上类似于对危险的恐惧”。通过重塑社会风尚,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让滥用权力成为遭人唾弃与可耻的行为,违反社会风尚就会在内心产生恐惧型耻感,从而使得公职人员自觉规范用权、秉公用权。
  其三,构建贪腐行为恐惧型宣传机制——用“怕”武装公众头脑
  政治生活有序展开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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