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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治理“为官不为”现象工作机制探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中共湖北天门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4-11-24 11:10:32
  “为官不为”是政府公务人员对待职责、对待工作的一种心态和状态。“为官不为”现象与个人素质、政党性质等因素密切相关,自政府产生之后就不同程度存在。当前,随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行和深化,我国对政府公务人员的管理和约束越来越严,群众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等认识和行为,值得高度关注,亟待进行破解。
  一、“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
  “为官不为”是干部对待工作的一种思想认识和行为状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对“为官不为”现象,人们要么辨别不了、认识不到,要么司空见惯、不以为意。通俗地讲,旷工误工好判别,消极怠工难认定。总体来看,“为官不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1.避事。古人云:“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当官必须履职,当官就要做事,这在任何政府、任何时期都是天经地义的。“为官不为”者奉行少做事、不争先,以“避事”为处事的第一原则。一是推着干、看着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干部做事推一推就动一动,不推就不动,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有的干部做事看别人的态度、观别人的进展,别人不动自己就不动,工作缺乏主见;还有的干部遇到事情就生厌烦、发牢骚,习惯于少做事、多安逸,不把工作当回事。二是不当头、不摆尾,高标准不如低标准。奉行中庸主义,既害怕当头“招风”,又不愿摆尾“出丑”,对工作讲求的是“过得去”,不追求“过得硬”,甘居中游而心安理得、洋洋自得。三是不愿吃苦、不愿受累,有功劳不如无苦劳。遇到苦差事、累活计就打退堂鼓,即使吃苦受累能够出成绩、有功劳也是唯恐避之不及。
  2.避责。责任既是一种襟怀,更是一种担当。作为公务人员,岗位就代表着责任,干部就意味着担当。“为官不为”者追求“无责一身轻”,对待责任不经心、不上心,能躲则躲、能推则推,高明者避开责任甚至还不留痕迹、不受非议。一是“东躲西藏”,责任当头不出头。有的干部对待群众诉求装聋作哑“踢皮球”,不肯“正面接招”;有的干部面对问题和事故不出头、不发声,害怕引火烧身、企图蒙混过关。二是“左顾右盼”,对待责任不经心。有的干部自认为权小言轻,担不担当无所谓,遇到责任就顾左右而言他,把别人弄得云里雾里;有的干部面对责任漫不经心,精神不集中、精力不集中,不把责任当大事;有的干部有责任像没责任一样,有责无责都是一身轻,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三是“上推下卸”,化解责任。出了问题、出了事故,习惯于找客观、推责任,埋怨上面出台政策不切实际,抱怨下面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就是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3.避难。艰难困苦最能检验干部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工作,必然会遇到无数的艰难险阻,必须迎难而上。“为官不为”者对待困难“难”字当头、“避”字当先,能躲则躲、能拖则拖、能推则推,不敢面对困难、不能经受困难。一是躲过去,遇到困难绕道走。信奉“办不了,躲得了”的法则,谈起困难是“千难万难”,躲避困难是“千方百计”。二是拖下去,上级不督不解决。对待困难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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