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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治理“为官不为”现象工作机制探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中共湖北天门市委组织部 日期:2014-11-24 11:10:32
信念、工作作风等共性要求外,还要根据干部岗位分工和岗位职责,分类设计考核评价指标,明确不同岗位工作好、中、差的具体标准,使对每个岗位、每名干部的考核具体化、个性化,而不是一个模式、一种标准,“胡子眉毛一把抓”,真正把每名干部的像画准、绩考准,促使干部对岗位职责不敢懈怠、认真对待。二是改进考评方法。更加注重平时考核。通过建立干部办事档案、实绩档案等形式,记载干部平常工作表现情况,作为对干部全年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而不是过去年终一个考评会、一张测评表决定一切。同时,更加注重群众评价。对干部的考核评价,除了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外,还要按照相关联、有接触的原则,适当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意见,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要岗位干部,还要通过一定形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不断扩大群众评价在干部评价中的比例。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一方面,把考核结果与工资调整挂起钩来。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优秀达到一定年限的,除了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外,还要探索在工资调整方面适当进行倾斜,比如,连续3年优秀可将退休工资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连续5年优秀可以增加一定数额的级别工资等,切实加大经济方面的激励力度,使干部真正有所触动、不再等闲视之。另一方面,把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挂起钩来。比如,明确规定,最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不得提拔重用,连续多少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提拔重用等,使干部通过每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得到群众的认可、组织的重用。
  2.畅通“下”的渠道,形成震慑。针对干部不胜任、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研究制定不胜任现职干部处理有效办法,确定责任部门、认定标准、处理细则,畅通“不为”者“下”的渠道,把“为官不为”作为腐败处理、当成案件来办,对“为官不为”者形成强烈震慑。一是明确标准、有据可依。针对“为官不为”的不同表现,结合干部考核评价、干部监督管理,把“为官不为”的认定标准具体化、明确化,做到“对号入座、有据可依”。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运用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纪检、组织部门的分工合作,形成干部监督管理的合力。纪检、组织部门结合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情况,可以认定干部“为官不为”。对“为官不为”表现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纪检部门可以作为腐败来对待、当成案件来处理。三是完善措施、及时处理。根据“为官不为”干部的病情轻重,明确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相应的处理办法,对“为官不为”现象“对号入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注重教育引导,筑牢宗旨观念。开展干部教育管理,防止干部“为官不为”。干部自我管理是内因,加强外部约束是外因。从严管理干部,杜绝“为官不为”,首先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从内心里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结合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把思想理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用党的理论武装干部头脑,使干部在理想信念上就与普通群众有所不同,切实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加强干部德的教育、德的要求、德的管理,做到以德立身、以德服人、以德为本,牢固树立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意识。强化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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