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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国际反腐败主要理念对我国建设廉洁政治的启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熊国建 日期:2013-04-26 10:49:05
  腐败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敌人,在与腐败做斗争的漫长历程中,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探索形成了一些主要的反腐败理念,并在实践中得到成功运用,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研究和借鉴这些理念,对于深入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无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分权制衡理念
  分权制衡理念被誉为“西方立宪主义全部格局的核心”,是西方国家宪政的理论基石。该理念最早可溯源到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阐释其“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时,主张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个要素。此后,英国近代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和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等学者对分权制衡理念予以进一步发展。洛克在《政府论》中认为:“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强调,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被滥用,保障人民的自由,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分权制衡理念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完整的思想体系,并渗透到西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分权制衡理念及其延伸而形成的“三权分立”制度,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并以不同的形式得以体现。
  尽管西方国家的分权制衡特别是“三权分立”模式具有不可避免的阶级属性,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可能全盘照搬,但也要看到其历史进步性和合理性。当前,我国权力结构中权力失衡现象比较突出,各级党政机关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几乎集于领导班子一身,这种失衡的权力结构催生了一把手的体制,滋生了“一支笔”的做法,派生了“一言堂”的局面,其直接后果就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频发。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借鉴分权制衡理念中“权力一定要受到制约”和“用权力去制约权力”的合理价值,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在党内分权方面,要逐步打破党委“议行合一”的领导体制,并建立党代表询问质询、党内民主选举、罢免撤换等制度。在党委、人大和政府分权方面,通过将党的政策主张转变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意志,实现党委决策权和人大决策权有机对接,同时,大力推进党政分工和党政分开,使权力结构向“党委创议—人大审议—政府执行”模式转变;在政府及其内设部门分权方面,严格规范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和程序,在班子内部实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的新工作机制。要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建立重大决策票决制、专家论证制、问责制等,强化对一把手行使人事、财务、项目安排等重大决策权的监督;通过建立完善一把手履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错必问责。
  二、公民社会理念
  所谓公民社会,是指社团组织、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和机构。“公民社会”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指的是“城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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