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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有效治理决策专权与执行滥权的核心在法治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聂方红 日期:2013-01-07 14:18:19
  在当代我国地方管治的政治架构中,主要领导的决策专权与权力部门的执行滥权一直是一个不断重复、难以治愈的突出问题。它是腐败的源头,是官民矛盾冲突的主要诱发因素,是各类涉政公共事件的关键责任所在,更是地方政治生活不正常、政治生态异化、干群关系紧张的总祸根,还是削弱党的政治优势、弱化社会主义体制优势、损害群众工作优势的特殊环节。
  决策专权与执行滥权长期挥之不去,甚至愈演愈烈,有其产生发展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根源,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力的扩张性本性为其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公共权力作为掌权者支配他人的合法工具,往往被人们用来衡量掌权者才能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因此,权力天然具有扩张性与侵犯性,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揽权、越权、滥权甚至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现阶段我国地方层级的管理也存在类似问题。首先,集体权力个人化,民主成为摆设。民主集中制和党的集体领导在一些地方事实上变成地方党委书记一人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常委成员常常唯一把手马首是瞻,从而导致民主在这些地方仅仅只是一种政治口号。其次,法定权力集中化,部门成为摆设。我国习惯于成立各种各样的领导小组与指挥部来抓重点工作与中心工作,把分散的、相互制约的各类权力集中起来由临时机构掌管,这些多如牛毛的临时机构肢解了部门、机构的法定权力,强化了权力的集中与滥用。再次,权力行使随意化,程序成为摆设。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为了实现升迁的目的,往往只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以“违法谋发展、冒险为人民”为借口,通过所谓的“良性违宪”和“敢闯、敢试、敢冒”来闯法律禁区、政策红线、民众底线,造成野蛮执法、为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唯权、唯钱、唯情滥权行为多发,依法行政很难得到真正落实。最后,权力制约虚化,责任成为摆设。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信息不透明难得实证,同级和上级调查难保公正,第三方调查难有保证,使得越权执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公权力违法的责任追究处分常常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权力行使的责任很难落实到位,而缺乏责任约束的权力必然会走向专权与滥用。
  二是人治的环境为其提供了现实的条件。人治社会的特征就是权力支配一切,社会的运转完全围绕权力进行,当官成为社会公众的追求。当前,一些地方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凡事还是领导说了算,领导权力大无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发展思路由主要领导提出,发展目标、重点、措施由主要领导确定,重大项目和资金调配由主要领导拍板,干部的升迁任免由主要领导提名或推荐,各项工作、项目、政策的操作者都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在政举,人走政息,地方工作随主要领导的不断变动而反复折腾。工作与执法又多为运动式,缺乏规范,领导重视,就可以集中人、财、物力,形成抓某项工作与执法的“专项年”、“突击月”、“集中周”,领导不关注就可以不闻不问,来时一阵风、过时耳边风,执法尺度宽严悬殊,干工作缺乏持续性。另外,权力约束主要依靠自律,没有普遍价值与持久力量。虽然不断的教育可以提高干部的道德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可以增强他们对各种糖衣炮弹的抵御能力,在个别人身上、个别时段、个别地方、个别环节也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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