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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委换届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中共江苏徐州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日期:2012-10-29 10:03:39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徐州市于2011年第二季度集中开展了所辖10个县(市)区的党委换届工作,换届的时间安排、班子配备、职数设置等均严格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始终突出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三项关键举措,特别是把换届工作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利契机,精心组织谋划,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典型做法
(一)逐轮差额产生拟提拔人选。徐州市是省委组织部确定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差额选拔干部试点市,近几年在这方面大胆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在这次县(市)区党委换届中,我们积极运用了这方面的成熟经验。换届拟提拔人选采取“三次推荐逐轮差额”的办法产生,即县(市)区干部大会推荐、干部个别谈话推荐、县(市)区委委员和副处级领导干部二次会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根据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干部缺额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考虑,测算出每轮推荐人数和差额比例,由各县(市)区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推荐拟提拔人选。5个县(市)及铜山区,通过干部大会全额定向推荐和干部个别谈话推荐分别提出6名人选,其他4个区各推荐5名人选。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结果,由县(市)区委确定初步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二次会议,县(市)区委委员和副处级干部参加,在听取推荐人选现场述职之后进行差额推荐,各县(市)及铜山区从6名人选中推荐4名,其他区从5名人选中推荐3名。根据二次会议推荐结果,县(市)区委研究人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行差额考察,然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最终确定拟提拔人选。
(二)选优配强县(市)区党政正职。我们按照重点岗位重点管理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公推公选,几位县(市)区长公推得票集中、考察情况优秀,报请省委研究同意,几位县(市)区长最终接任书记。这种人事安排对保持地方工作的延续性极为有利,同时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近几年我们重视县(市)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成效。对空缺出的4个县(市)区长职位及原空缺的1名区长职位,我们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以1∶2的比例定岗差额票决的方式产生,既考虑工作经历和领导经验,又注重配合意识和相容性,既考虑地方实际发展需要,又兼顾扩大干部交流,最终由市直机关选派的4名优秀干部和省直机关交流的1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市)区长职务。
(三)公推公选年轻干部结构性人选。年轻干部结构性人选的产生,一直是换届中多方关注、实施困难的一项工作。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前两年就有计划地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换届年轻干部结构性人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推公选。根据班子配备要求,我市共缺少年轻干部结构性人选8名,10个县(市)区通过干部大会和干部个别谈话,分别推荐2名人选,市级机关党委(党组)运用2010年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时的推荐结果,从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推荐出9名人选,全市共推出29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集中面试、适岗评价,综合考虑岗位要求及人选的任职经历、成熟度、发展潜力和性别比例,确定18人进入差额考察。按照“以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为主,适当兼顾县区间平衡”的原则,确定14名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最终产生8名拟提拔人选。对这8名同志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