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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二代”现象的表现及其危害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高 莹 日期:2011-02-09 15:43:33

  继“富二代”之后,“官二代”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富二代”虽让人眼红,但继承的终究是个人的私有财产。相对于“富二代”而言,“官二代”更令人诟病的不是官的后代成了官,毕竟,官员之后也有当官的权利,关键在于一些“官二代”以不正当的方式和路径“世袭”了公共权力,形成了“官二代”现象。

  一、“官二代”现象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官二代”现象频发。通过对近两年发生的多起“官二代”事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尽管“官二代”现象发生的区域、部门和形式等各异,但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假程序公正之名,行选拔“官二代”之实。2009年8月,有网友发帖称,河南某县于2008年公选的12名乡镇长多半为当地官员亲属。经该县组织部长确认,情况属实,12名乡镇长确多为官员之后,但同时强调,他们符合相关程序和条件,并介绍了选拔步骤:先由符合条件者自荐出270多人,再由县里处级、正科级以上干部及老干部代表300多人票决出60人,最后由县委常委等50多人投票选出最后的12人。可以看出,该县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选,但问题最大的恰恰是程序本身,名为公选,实则为官选“官二代”,民意缺位,“公选”不公。

  第二,假公开招聘之名,行内部招聘“官二代”之实。有的地区或部门打着公开招聘的幌子,实际上招聘范围仅局限于本地区或本部门。2009年下半年,南京市某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进行了一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有知情人举报,称此次公开招聘最终录用的四人中有三人是“官二代”。经该区人保局工作人员确认,最终被录用的四名考生中的前三名为领导干部子女。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招聘本身就是面向“劳动局系统内”的招聘,包括在职的无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以及局系统职工的子女或配偶。
  
  第三,公开特招“官二代”。有的地区或部门索性扯下“遮羞布”,公然特招“官家子弟”。如2010年6月,江西某县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一个硬性条件就是限招正科级干部子女、家属。

  第四,招录或选任中优待“官二代”。有的地区或部门在招录中为“官二代”开绿灯,给予政策等方面的特殊照顾。如2010年5月,海南某市一事业单位招考笔试中,一名考生以接近满分的成绩夺魁,引起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后经查,该生是与招聘单位属同一系统的该市社保局局长之女。包括该生在内共有六名考生均为内部人员子女,且都没有毕业证书,不符合报名资格,但由于是内部人员子女,招聘小组经开会讨论决定放宽条件,允许他们参加考试。有的地区或部门则是在干部选任中,优先选拔“官二代”。如在福建省某县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中,一名于2010年初刚被录用为公务员、尚处于试用期的考生,不仅参加了公选,而且通过了笔试、面试,成为副科级干部。这位考生后被曝出系该县宣传部长之子。

  二、“官二代”现象的主要危害

  “官二代”凭借父辈的政治资源和人脉关系,“名正言顺”地进入官场或迅速得到提升,这一扭曲的官场现象和社会现象对价值取向、党的建设及社会建设等方面具有极大的影响和危害。

  1.价值取向层面上,“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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