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官员”频繁复出凸显制度设计缺陷
来源:领导科学网
作者:沈小平
日期:2009-11-20 16:13:21
自2003年非典时期开始,我国行政问责事件接连不断,各地纷纷出台问责办法,使行政问责制从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开始,逐步走向制度化。从近年来实施情况看,问责制确实达到了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促使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忠实履行职责的目的。但人们在肯定问责制的同时,对官员被问责后复出的程序也比较关心。一个时期以来,各地“问责官员”频频复出,而复出的程序又不公开透明,使人们对问责制的公正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产生怀疑。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问责制特别是“问责官员”复出机制,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问责官员”频繁复出何太急
近年来,在公众的助推下,“问责风暴”一再掀起,由一些重大突发性事件所引发的官员引咎辞职、免职的现象也日渐增多。然而,就在广大群众为之叫好、拍手称快的“火线问责”过后,一些“问责官员”却悄然复出、重新上岗,有的换岗为官,有的异地履新,转瞬间就“东山再起”。在一些地方,“问责”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问责官员”们躲避风头的“港口”,一旦“问责风暴”吹过,他们便再次走马上任。联想起诸多曾被问责的官员纷纷易地为官,人们在问:问责制到底怎么了?
2008年发生在贵州瓮安县的“6·28”群体性事件震惊中外,瓮安县原县委书记王勤也因对事件处置不当而被撤职。日前,媒体相关报道披露,王勤已经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职。另据报道,山西临汾“黑砖窑”虐工事件曝光后,副县长王振俊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销行政职务。然而,撤职没过几天,王振俊便以县长助理的身份再次上岗。
事实上,被问责官员短期内重新当官的新闻并不少见。2009年3月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国务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已于2009年4月出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不但鲍俊凯异地复职,因三鹿事件而被记过的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也早在今年1月份被选为邢台市市长。
其实,被问责后不久即复出的,并不局限于地方干部,一些在各种具有广泛影响的事件中负有不同责任而被问责的高级官员也在悄然之间纷纷复出。2003年因处理SARS疫情不力,卫生部长张文康与北京市长孟学农被免职,其后张文康转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任,并当选全国政协科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而孟学农则获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委办公室副主任,后任山西省省长,但复出刚满一年又因为襄汾溃坝事故再次请辞。国家环保总局原局长解振华因2005年11月松花江污染事件引咎辞职。此后不久,解振华的名字出现在国家某部委新领导名单中。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井喷特大事故夺去了243条人命;2004年4月,中石油老总马富才提出引咎辞职,后复出任国家能源办副主任……
应该看到,一些官员被问责丢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刚刚调任某个地方,工作情况还不熟悉,就因为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咎辞职;有的没有履行安全监管义务,由于事故重大,不得不辞去现任职务;有的确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撤职。他们在事故中有的负政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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