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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的执行逻辑——基于组织理论的视角/蒙 慧 李晓凤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蒙 慧 李晓凤 日期:2022-10-08 10:47:15
的功利主义色彩,它主要是通过金字塔型的纵向等级结构来实现组织活动的目标。层级制的工具理性催生了组织对控制反馈的强烈需求,而控制反馈与工具理性的高度契合和互补,也使得控制反馈成为组织更好地实践和发挥工具理性的关键,相关党组织在自主执规和监督执规中反映出的控制反馈的行为逻辑可以称为执行逻辑。
  党内法规执行中自上而下的控制执行逻辑。党中央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代表,也是下级党组织的合法性来源,这为党的纵向组织结构中的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提供了基本依据,也为党内法规执行中自上而下的控制执行逻辑提供了基本前提。首先,各级党组织都是党内法规的执行部门,党中央通过重塑中央权威、突出党组织的政治属性等来提高党组织的政治性,从而推动党内法规自上而下分级自主执行。其次,党的各级组织都要接受党中央和人民的监督,尤其是通过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的制度约束,推动党内法规自上而下监督执行。
  党内法规执行中自下而上的反馈执行逻辑。《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指出,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这表明上下级组织间实际上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即下级党组织有权也有责任对上级党组织进行反馈。在党内法规的执行中体现为下级党组织有权就党内法规的具体执行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反馈,也有权通过自下而上的形式对上级党组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自下而上的反馈逻辑同自上而下的控制逻辑并不冲突,下级党组织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就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和监督,但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坚决自上而下地执行党内法规。
  层级制工具理性衍生出的执行逻辑存在着弱化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可能性。首先,处于较低层级的党组织同党中央没有直接的关联,这容易使得党中央在下级党组织中的权威弱化,从而出现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和效力逐级递减的现象。其次,下级党组织的人事调配、任免以及奖惩等各种权力都掌握在上级党组织手中,容易出现下级党组织不敢对上级党组织进行监督的情况。
  (二)横向耦合特征衍生出分工合作的协同逻辑
  党组织间的横向耦合是指不同部门间的横向联合及资源共享,它主要是通过横向部门结构来实现组织活动的目标。分工合作成为组织更好地实践和发挥横向耦合的关键。任何一项党内法规的具体执行都需要两个甚至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实现预期目标,组织结构内在地决定了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这一行为逻辑就是协同逻辑。
  各部门间的分工逻辑。党组织内进行分工的必然性在于党组织担负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等职责,单一的职能部门无法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些任务,因而基于提高党组织行为整体效率和质量的需要,必须进行分工。党组织的横向组织架构就体现在党内法规的执行中,具体而言:党委(党组)是领导保障,在党内法规执行中担负全面领导的职责;纪律检查机关是监督保障,主要通过执纪、监督、问责等职能的发挥来保障党内法规执行;党委办公室、宣传部门、政法部门、组织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党内法规的具体执行。总之,通过各部门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党组织内部实现了职能专门化,有效提高了党内法规执行的效率。
  各部门间的合作逻辑。组织内合作是指由于组织目标的多元性和复合性,单一类型的部门无法实现组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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