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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博弈视角下领导者化解争端的法、情考量/刘 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 勃 日期:2020-07-18 19:48:19
理的手段保障利益。
  第三,必须以法规为约束,使下属行之有范,心有界限。情感作为下属间交流的基石,在化解下属之间的争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要想长久性、可持续、公平正义地处理争端,还必须依靠公正严明的法规。下属只有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才能以开放的胸怀对待同事;下属只有思想更加健康、行为更加规范,才能让同事间友谊长存。因此,在化解下属之间的争端时,除打好情感的基础外,还必须筑牢法规的基石。
  五、化解单位部门之间的争端:“严法重情”
  (一)单位部门之间争端的成因及表现
  第一,职责不清造成的任务推诿。职责不清是单位常见的问题之一,由于任务内容模糊或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一些单位常会出现任务无从分配的现象。这时候任务分配到哪个部门都不合理,无论分配到哪个部门都会遭到排斥,而一旦某个部门被迫强制接受,便会心存怨怼。
  第二,名利熏心带来的刁难阻碍。在单位管理中,为了激励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常会设置绩效奖励或其他奖励项目。但有些部门为了能够获得特殊荣誉或奖励,会在工作中给其他部门设阻碍,或者给领导戴高帽,吐槽其他部门工作不积极,这种行为定会被其他部门唾弃。
  第三,急功近利带来的行为失范。部门环境氛围是单位局部价值观念的体现,有些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为了过度表现自己,常通过某种方式提高其他部门的工作量和要求,降低自身的工作量和要求,间接地体现自己部门的高效率、高质量。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必然会引起其他部门的抵触。
  (二)化解单位部门之间争端的法与情的考量
  第一,不断完善并明确部门职责,以法明“责”。在单位管理中,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引起的任务推诿应归咎于领导者的管理不善。因此,在处理该类争端时,应优先问责领导者,而后不断建立健全单位职责分配体系,以法纪明确各部门应尽的职责、应履行的义务。若有明确条文规范,却仍有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应对其严厉惩罚、严肃处理。
  第二,不断加强并促进部门间互动,以情带“效”。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利于使部门的需求公众化、显性化,这样更利于领导者合理分配职责并进行工作流程优化。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有利于增强部门之间的感情,有利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从而提高工作的流畅度和效率。
  第三,不断激发并鼓励部门协作,以和助“新”。法纪规范了单位部门的应为和不应为,情感推动了单位部门之间的交流与联动,但要使各部门能够更密切地协调和合作,还必须强化其对任务整体性和集体导向性的认识。要通过制订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措施,推动部门之间和谐共事,不断创造工作新高度,不断完成新目标。
 
  责任编辑 史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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