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从“小事弄权”看微腐败的大祸害及防避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有林 日期:2019-10-09 11:27:03
quo;无论是用权范围还是数量规模,都不足以撼动治理根基,也不足以危及群众根本利益,只是行为过程中有所偏离、有所不端。这种小错误的微小影响往往直接掩盖了其巨大危害的实质,部分基层干部借由表面数量的微乎其微忽略了自身行为取向的偏离与错误。
  4.“苍蝇扑面”恶化政治生态。“小事弄权”之所以不容轻视,不仅在于其对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弱化与影响,还在于这一违纪行为本身将产生严重的“污染”效应,很容易因为一人的不作为、乱作为或投机搭便车行为,严重侵占其他实干者、奉献者的合法利益,干扰其工作激情热情;也很容易因为错误的示范甚至拉拢行为直接扭曲他人价值观、责任观,进而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发展性。可以试想,对于“蝇贪行为”的放任不管,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作中的“苍蝇扑面”,一旦形成如此生态,秉持正直、正派作风的基层干部不仅难以开展工作,更会因为格格不入被恶意排挤,同流合污自然成为其必然之选。
  5.“蚁贪行为”弱化整体治理效率。反腐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我党的生死存亡。应辩证看到,真正的治理效率不单是决定于对上层“老虎”的打击力度,更在于基层“苍蝇”的消灭情况。[2]基层反腐作为治理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其效果不仅直观反映监管惩戒政策的管控效力和执行情况,更直接影响群众的感受、关乎民心得失。若忽视“蚁贪行为”的影响,所反映的不仅是对为官不为者错误行径的纵容,更是整个干部队伍责任意识的缺乏和对权力敬畏心理的不足。这一主观认知上的轻视忽略之态会无形中助长违纪违规者的胆量,更会直接加剧其不法行为的频率,常态化的放纵必然影响整个反腐败的进程与成效。
  二、从“小事弄权”看微腐败的原因
  (一)错误的权力观误导行为取向
  从“小事弄权”的一般表现不难看出,对于个人私利的前置和优先是其首要特征,在完全满足个人私欲的前提下,基层干部没有把权力视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工具,反而视其为方便自我的有力武器。究其根本正是在于其错误的权力观,即尚未摆脱封建政治思想下的权力等级观念,仍然固守单向权力观,认为一旦权为己有,则必然按照自我意愿决策,个人在权限范围内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自主性,用权的过程也就是统治、指挥、命令的过程,无关任何他人利益与诉求的优先满足。这一观念必然加剧权力使用的恣意性和自主性。可以说,基层干部对于权力属性认知的错误直接引发其后续一切引导、治理行为的偏离,不仅导致权力私用滥用,更是以权力私有化之心引致制度规则不被遵守、不易实施,加剧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二)偏颇的思想认知加剧狭隘心理
  “小事弄权”并非完全出于对利益的侵占,很多时候也源于基层干部认知的狭隘和片面,其或是因为在前期辛苦付出、努力拼搏后,试图以享受特权和诉求优先而寻求心理平衡和情感补偿,认为自我的付出与贡献应该获得有别于一般人的“好处”,在私人事宜上使用公共资源也就合情合理;或是认为“有权不用枉做官”,不为自己“捞点实惠”就是吃亏,在“大事不敢犯,小事无所谓”的心态下,完全将“小事弄权”视为无关紧要的正常行为。一次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