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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干部潜性激励机制的负面效应及化解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 宇 王 涛
日期:2017-04-27 15:07:17
机制的效力压倒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效力,就会使得原本通过合法、公开形式所制定的激励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无论该制度以后再如何完善,执行者在接到指令的第一时间所考虑的不是该如何去依循制度规则实现自我行为的修正或提升,而是潜性激励机制会有何种同步的改变。这就演变为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执行效力将取决于潜性激励机制,干部对制度是否遵从、遵从何种制度都变得不可知。此时,对于组织治理而言,已不再是正式制度的规范治理,而是两种制度并行下的多规则治理。
(三)潜性激励机制的长期存在会直接影响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公信力和正面性
潜性激励机制产生于领导者的自主行为,并非通过公开、合法程序所产生的规则章程,其更多的时候表现为只可意会的习惯做法或套路行为等,而这些“约定俗成”的做法或套路,究其本质,实则为领导意志的间接体现,也正因为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而非民主选择所成,其也注定了存在不合理、不公平之处,自然也很容易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若是正式制度激励机制下的违规行为必然有相应的惩治措施,但潜性激励机制却是隐性的、寄生的、无公开文字可考的“习惯”,这就使得在这一激励机制下所发生的违规行为只能“算”在有账可查的正式制度激励机制名下,这不仅直接危害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公信力,还会使组织成员感觉制度激励机制问题百出,产生对正式规范和正常组织秩序的怀疑。
(四)潜性激励机制的长期存在将直接威胁组织公正、公平、公开运行的底线
组织的正常运行建立于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与行为配合之上,而如何引导单一行为形成合力则依赖于有效的管理,科学管理尤其强调管理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公开,尤其强调给予所有个体平等的发展空间。潜性激励机制从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非正式的,这就注定了其无法做到公开;其所能辐射的群体也不可能是所有成员,这就注定了其不可能是公平的;其作用于干部个体的方式无法以合法的规则形式加以实施,“意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体现个人意志,这又注定了其不可能是公正的。潜性激励机制看似将有限的资源用到更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身上,但究其本质,却是对小群体利益的维护,如果放任这一行为运行方式,就意味着对干部隐秘行为的鼓励,这是与组织健康、正常运行所强调的公正、公平、公开相对立的,一旦对潜行激励机制的遵从成为整个组织成员的行为标准,那么组织的运转自然无法再建立于公正、公平、公开的底线之上,而只能是按小团体、个人意志执行。
三、单位潜性激励机制负面效应的化解之策
(一)适当收缩正式制度激励机制下的自由裁量权
在对潜性激励机制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明确其产生于组织整合个体过程中所出现的遗漏现象,使得领导者的意志有了可以自主决定的机会,这也就意味着正式制度激励机制下所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给了潜性激励机制产生的土壤,那么对于这一自由裁量过程的管控也就成为弱化潜性激励机制负面效应的关键环节。
第一,从管理制度入手,改革过分集权的组织管理体制,将领导的权力进行分解,这样其在行使自主权的过程中制定潜性激励机制的能力也会相应减弱,这是对正式制度激励机制下所不可规避的自由裁量空间的压缩,也是对潜性激励机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