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6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干部潜性激励机制的负面效应及化解思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 宇 王 涛 日期:2017-04-27 15:07:17
机制对“显激励”机制的替代。
  可见,潜性激励机制是与制度化激励机制相悖的非正式制度激励,是领导者通过自主行为所制定的无法以文字规定形式存在的“隐性规定”,但在效力发挥上有着与正式制度激励一样甚至是超越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行为刺激力。不可否认,作为对干部正向行为的刺激手段,潜性激励机制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制度化激励机制的滞后性弊端,但其对制度激励效力也形成一定的削弱。因此,要想充分实现潜性激励机制的正向效用,就有必要首先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深刻的分析,在成功规避或减弱这些负面效应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实现两种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潜性激励机制的不良效应
  如上述分析中所指出的那样,潜性激励机制虽然与正式制度激励具有相同的目的,但其产生于领导权力私用的性质又使得其极有可能在运用过程中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即这种非正式约定的、隐性的激励制度具有暗流性质,它的存在可能使得那些在显性激励规则下无法获取利益的个体滋生不良意图,将努力的方向由原本的自我完善变成迎合上级或符合潜性制度条件,长此以往,必将对整个组织的外部氛围形成不良影响,来自正式制度激励的干部行为引导效用也会大打折扣。
  (一)潜性激励机制的长期存在会直接破坏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生长链”
  正式制度激励机制以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程序制定了为组织成员所接受和认可的规则、规章,在干部发生相关行为后可以凭借这些规定去合理、正当地要求相应回报,可以实现社会对自我价值的认可,进而使干部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规范和创新自我行为。试想,如果在这一机制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另一套评价体系,一方面,这会使干部对可能获取的回报产生怀疑(因为他无法判断满足哪一套标准才能获得所希望的回报);另一方面,潜性激励机制所主要依赖的人的道德感以及社会传统与习俗等非制度化的激励方式,将通过领导自主行为和权力的私用而强行转化为与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相同的激励机制,进而引导干部在进行自我行为规范的过程中向人情网络、小圈子等不良现象靠拢。伴随着潜性激励机制影响效力的不断增大和辐射范围的持续扩展,组织中的干部会逐渐感觉到摆在台面上的正式制度激励只是做做样子,只有符合那些充分表达领导意志的潜性激励机制的要求,才能得到自我所希望的回报,潜性激励机制将逐渐实现对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替代,干部对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坚守行为也将变得越来越难以维系。
  (二)潜性激励机制效用的扩散将直接影响组织的整体治理方式,形成多规则治理局面
  制度存在的首要前提就是能对相关群体行为产生影响,如果一个制度在颁布之后并未引起组织个体的关注,也无法对其行为产生影响,那么该制度存在的价值就已经丧失,也就无从谈及对该制度的持续推行。潜性激励机制长期存在所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对正式制度激励机制效力的弱化。在两种制度并行推进的过程中,制度的执行者首先会判断哪种标准才是有效的,为维系自我的权威性,正式制度激励机制会与潜性激励机制产生不断的博弈,这不仅会直接增加制度运行成本,也会使潜性激励机制在对正式制度激励机制的一次次“挑衅”中不断强化自我的影响力,一旦这种潜性激励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