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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不在状态”的治理对策探讨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唐述英 陈文权 日期:2016-12-07 16:14:43
”“良好的品行”等准则很抽象,实践中无法准确考量候选人的德行。因此,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好干部需要细化的干部选拔标准。
  2.用人失察失误与公众参与干部选拔需求之间的矛盾导致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科学民主地选人用人是保证领导干部“在状态”的第一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施行目的在于“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公民参与的作用。公众参与干部选拔是发挥公众自身选举权、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在部分地方干部选拔实践中,民主推荐过程却是一把手说了算,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严重,公众参与成为一种形式与过场,暗箱操作、任人唯亲的违规违纪现象仍然存在。用人失察失误,公众参与选拔领导干部没有发挥实质作用,导致优秀人才无法脱颖而出,不合格领导干部却被选拔上来,从而出现领导干部“在岗出错”“乱作为”“不在状态”现象。
  3.领导干部实际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能力之间的矛盾导致“好人当官”也难以有所作为。领导干部实际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能力之间的矛盾,是指由于用人不当而造成的专业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现象。全球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要求领导干部具有统筹兼顾能力、社会治理能力、沟通能力、网络治理能力等现代化综合治理能力,具体岗位上的领导干部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与技术,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的专业能力不能用在合适的岗位上,即人岗不适,才能与技能无法有效施展与发挥。领导干部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能力之间的矛盾导致领导干部“不在状态”。
  4.干部管理缺乏纠错机制导致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在岗不在状态”。当前,我国的干部管理缺乏纠错机制,部分领导干部被免职后悄悄复出或异地任职,有过失的领导干部不能真正地“下”。一些地方性的党员干部责令纠错制度对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进行了简单的说明,但对具体需要责令纠错的行为没有进行充分的阐释。“问题干部”“有病干部”运用所谓的“政治手段”保存现任职务甚至被提拔任用,造成领导干部“在岗不在状态”。
  5.外界诱惑与自身定力之间的矛盾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乱作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领导干部面对的形势日益复杂。部分领导干部过不了钱、权、色三关,自身定力不强,最终越过了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党纪党规底线,进行贪污腐败、权色交易、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活动,在其位“乱”谋其政。如,在决策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易“拍脑袋决策”,造成一些项目成为“烂尾工程”“短命工程”。另外,领导干部“乱作为”还容易出现官商勾结的利益集合体。
  四、领导干部走出“不在状态”困境的策略探讨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领导干部提出了高要求。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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