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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忠义以公:关于官场去“江湖化”的思考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傅 敏 陈明龙
日期:2016-04-07 09:18:52
异化——当今官场“江湖化”的重要推手
忠义思想作为东方特有的社会伦理道德准则,经过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和涵育,已成为国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忠义思想的原旨是基于群体意识上的对社会责任心的教化弘扬,但在历史长河的曲曲折折中,在各种势力的沉沉浮浮中,因各取所需而附加其上的标签五花八门。传统主流社会以忠义入纲常、明伦理、定人心,不同江湖势力亦以忠义树旗号、序尊卑、聚人气,最终致其偏离本真,成为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的工具。时至今日,忠义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得到重视和纠偏,但实际存在的异化现象仍然严重,对官场“江湖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忠者,敬也、直也,本是待人接物的基本之道,后引申出利公利民之意,如“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无私,忠也”(《左传》);又凝练升华为致公无私的基本价值取向,如“忠者,中也,致公无私”(《忠经》)。在现代语境中,致公无私代表了个体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涵盖了个体对国家、民族、人民的多重忠诚,“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即是此意。但万物皆因势利导自有其变,忠也多有变种。在忠于国家、维护整个国家利益的“公忠”之下,就有忠于自己所属利益集团、维护既得利益的“私忠”;在知大体、识大局、尽责任的“智忠”之下,既有缺方向、无是非、昧事理的“愚忠”,更有扯大旗、扮正义、打算盘的“伪忠”。在传统封建社会,统治者往往以“愚忠”驯化取代“智忠”教化,将个体对国家、民族、人民的“公忠”诱导为对封建统治集团的“私忠”,以达到稳定统治、延续帝制的目的。江湖势力则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帮会仪式来强化“伪忠”,因为这是聚集人气壮大势力的最好手段;通过帮规奖惩来强化“私忠”,因为这是驾驭下属谋取利益的最好工具。长期以来,忠的本义在官场与江湖逐渐被淡化,甚至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忠的原旨在当今官场虽然不像传统官场那样全面失守,但在某些层面、某些领域的确出现了问题。以忠的原旨来权衡,当今官场“江湖化”无外乎是部分官场中人打着“伪忠”的旗号,向着“私忠”的方向,用着“愚忠”的手段,不断培植个人势力,不断强化人身依附,不断谋取权势资源,以实现个人野心、满足个人欲望的做法而已。
义者,“宜也”(《礼记?中庸》),“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是一个社会公认适宜的、应该遵行的道德行为准则,是超乎个体利益之上的道德范畴。经过历史长河的淘洗,那些被社会普遍认为是“适宜”的道德原则,成为天下之公义,并内化为国人普遍认同的价值追求和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义与利相对,而义利之辩更是中国伦理思想史的基本问题之一。在义利问题的选择上,国人虽非简单的取义废利,但重义轻利是基本取向,所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尤其在义利发生冲突的时候,更要舍利取义,所谓“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出现这样的选择倾向,盖因义代表着精神道义与社会公利,而利则指向物质利益和个体私利,由此导致国之大义与个体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