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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单位恩怨的体制根源与治本之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 崧 日期:2016-01-18 16:21:21
连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此种组织与团体组织是不合的。它没有边界,不形成对抗”(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9页)。梁漱溟在此论述了两个重要事实:一是中国人倾向于把一切关系都家庭化(伦理化),二是中国人因关系而结成的组织(即圈子)不同于西方意义的团体组织。西方的团体组织有清晰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确定,而中国人的圈子仅仅是随关系之亲疏而建立,二者不可混为一谈。这些特点反映到单位生活中,会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单位生活严格来说是一种公共事务活动,但中国人倾向于把单位生活家庭化、伦理化,而不太顾及公共生活所应有的和应遵循的准则,造成单位格局总体性的非信任倾向。单位生活中的非信任倾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治生活非政治化。韦伯认为中国人有一种浓厚的非政治态度,普通老百姓几乎都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心态,对政治不闻不问,尽管他们都有群体性的权力崇拜心理。中国人在政治生活包括单位生活中的非政治态度,可谓俯拾皆是。毛泽东曾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指出自由主义的11种表现。毛泽东语境里的自由主义事实上就是非政治态度,这些现象在单位生活中实在极为常见。单位生活(包括其他方面的生活)的长期濡染,使中国人习得了一种老练的生活态度和做人哲学,比如学会低调、不乱评论人、明哲保身等。这些近于厚黑学的态度与坦诚的、信任的、参与的政治态度是背道而驰的,不利于现代政治生态的建立。
  其二,公共事务私人化。伦理本位使单位生活中的人们倾向于把公共事务做伦理化的处理,导致公共事务私人化或公共活动私密化。比如,在单位生活中会形成各式各样的人际圈子,这些圈子固然是感情的需要,但往往也渗透到公共生活和政治行为中,形成利益小团体。比如涉及选举、投票、评审活动时,圈子的感情因素常常渗入其中,使得公共事务不同程度地私人化、情绪化、隐秘化,导致不公正与主观性不同程度地出现。此外,单位有时候还可以把私人事务公务化,实现假公济私的目的。比如,单位成员可以利用单位之名行私人之事。一些人去办理一些私人性的事务时,为了获得接待或帮助,假借单位之名开介绍信、证明、公函之类,这实在是单位生活中的家常便饭。费孝通曾说:“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都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又说:“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沙莲香主编:《中国民族性》(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7—239页]这些弊病不能不引起国人的反思,其根源大概在于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政治伦理化和伦理政治化的倾向,导致公私界限不清、权限边界不明。
  其三,利益同盟之欺诈。单位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它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名誉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乃至可以视为具有“单位主权”的一种存在。单位像一个大家庭,也像一个小国家。这个事实决定了单位常常会基于自身利益而生出各种敷衍风气乃至造假行为,尤其是当各种考核、评比、检查活动泛滥而来的时候。当考核、评比、检查所参照的标准不是基于对单位业绩的事实认定,而是以一些表面的文字材料和数据、图片做支撑时,就为单位的欺诈行为提供了必要和空间。这些欺诈行为可以指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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