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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中国共产党对县委书记管理监督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梁瑞英 日期:2015-07-17 09:02:38
书记权力运行的清单制度。就县域来说,县委书记位高权重,其权力公开透明化运行是当前基层政治改革的主要命题。
  3.整合监督资源,尽快形成全方位监督的体制机制
  管好县委书记队伍,严格监督是保障。首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可以利用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等科技手段,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资源,不断健全权力监督体系及协调机制。同时强化监督效果,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形式。比如,现在的网络监督就在反腐败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其次,立足教育防范,使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县委书记岗位面临着极大的利益诱惑,加强警示教育是县委书记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的防火墙。县委书记只有发自内心地廉洁奉公,才能铸就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组织部门应将“监督是最大爱护”的理念植入县委书记内心,加强防范教育,使其乐于被监督,始终做到慎微、慎独、慎权。再次,加大制度监督力度。刚性制度是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党内规章制度对县委书记的监督都有明确的规定,但问题在于执行力度不够。因此,必须进一步落实监督,突出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重大项目等事项的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实现从被动到主动、从封闭到开放、从党内向全方位监督的转变,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同时,完善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巡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省级党委的巡视监督等。
  4.建立科学的县委书记选拔任用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
  当前,在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管理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一套关于县委书记的任职条件、职责权力、运权程序、政绩考核的具体规范。当然,《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做了规定,但这些规定比较笼统,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应当在党章的基础上,对县委书记的任职条件进行细致、具体的规范,以体现出这个职位的特殊要求。此外,应尽快构建起关于县委书记职责、职权以及用权的科学考核机制。要着手建立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全方位考核县委书记的科学体系,避免片面性。从近年来各地关于考核的办法来看,还没有完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带有明显的GDP情结。对党建的考核,要么权重不够,要么没有具体的标准。考核结果还没有真正成为县委书记职务晋升、年度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因此,制定针对县委书记的考核办法必须把握科学性、真实性、全面性原则,必须体现软指标与硬指标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与此同时,应建立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或任职考察为重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加强考核责任追究。此外,要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逐步探索在一定范围内反馈考核结果和适当公示,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重视将考核结果与县委书记的奖惩、任免挂钩,起到对优秀者重用、对落后者鞭策的作用。
  5.建立刚柔并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刚性制度约束与人文关怀的完美结合
  要想发挥县委书记的最大效力,造福一方百姓,不仅要打开县委书记管理和监督的“动力阀”,使其在县域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中始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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