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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干部“带病提拔”的体制分析与治理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 伟 苏良书 日期:2015-07-13 17:06:29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要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设计,加强对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关联性、整体性研究。如果仅就某一域或某一方面的制度措施开展研究,治理干部“带病提拔”就可能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泥潭之中。
  一、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分析
  一般来说,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在提拔前和提拔过程中,干部存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但在组织考察时未被发现或者发现了未被及时追究而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吴海红:《选人用人中的“带病提拔”:概念、类型及治理对策》,《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6期)。此病既包括被提拔者的病,也包括提拔者的病;既包括干部思想道德之病,也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病;既包括人性欲望之病,也包括权力运行之病。洞察干部“带病提拔”之病根,必须理清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运行的原理、结构、机制与方式方法,揭开表象,深入内里,发现“带病提拔”的本真面目。选拔任用干部,实际上是权力分配与授予过程。权力本为公器,来源于人民的授权,选拔干部的组织机构人员与被选拔的干部都围绕着“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而发生联系。于是,就形成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行为主体之间配置权力资源、规范行为方式、调整运行机制、设置程序模式之总称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体制中,干部选拔任用结构、方式和机制是三个最重要的部分。
  干部选拔任用结构是指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行为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联系、互相影响的组成方式。干部选拔任用主体包含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党员群众、被选拔的干部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可能体现为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等正向关系,也可能体现为买官卖官、构建小圈子、用人失察等干部“带病提拔”的负向关系。干部选拔任用结构实际上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权力在不同的行为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安排和机制的设计。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是指行为主体行使干部选拔任用权力的方法和形式,是选人用人权的外在表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指相互联系的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与阶段按照一定的先后次序排列形成的规范有序的行为运作流程,既包括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监督等环节阶段,又包括这些环节阶段的制度化安排。可以说,干部选拔任用结构强调的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静态关系,而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机制强调干部选拔任用的动态运行过程。
  二、干部“带病提拔”病象体制上的诊断
  干部“带病提拔”病象表现多种多样,从体制角度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结构问题。一般来说,干部选拔任用主体包括选拔者、被选拔者与监督者,广义的选拔者应当包括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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