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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破格提拔干部的现实误区及矫正之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宇明 日期:2015-03-05 18:03:54
部在民主推荐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致使个别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搞团团伙伙的干部被推荐出来。
  二是组织考察少标准。近年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在干部考察中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操作不规范:在考察对象的确定上,范围比较窄,缺乏对比性;考察预告的范围过窄,甚至不预告;民主测评方法简单,缺乏细化和量化的标准。标准的缺失,导致破格提拔过程中各种违规操作不断出现,如学历造假、频繁破格提拔等,不仅违背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标准,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让破格提拔备受质疑,引发诸多争议。
  三是信息公开不全面。破格提拔的岗位、标准不公开,成为因一人而妨碍他人公正获取机会的“瓶颈”;破格提拔的过程不公开,成为暗箱操作、偷换概念乃至偷梁换柱的“便道”。综观违规提拔的案件,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破格提拔信息公开的内容大多集中于结果的公开,而对破格提拔过程的内容很少公开,含糊其词的简历、鲜为人知的选拔过程、曝光后简单化的善后处理,使得党政机关与公众之间呈现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让公众对被提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产生怀疑,对选拔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产生怀疑。
  (三)监督误区
  一是监督意识缺位。从监督客体来说,有的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存在“不让监督”“权力受损”的心态;有的认为监督妨碍决策,影响效率;有的认为监督限制人、束缚人;有的认为自己权力在手,谁也不敢得罪自己,于是把自己置于群众和组织的监督之外。从监督主体来说,也存在着“不敢监督”“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等种种心态。有的担心影响团结,不愿监督;有的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受制于人,不便监督;有的方法简单,不会监督。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破格提拔工作的监督。
  二是监督机制缺位。缺乏规范性、权威性强的党内监督法规条例,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强的监督执行体系,缺乏科学严谨、保护性强的监督保障机制,缺乏强制性、介入性强的监督察访制度,缺乏破格提拔的问责机制,缺少破格提拔过程中对须回避人员的监督机制。这些因素的制约,造成对破格提拔过程监督的失察、失真现象,甚至出现监督的“真空区”。
  三是监督力度不足。在破格提拔工作中,监督主体主要是党政机关,这种内部监督机制无法克服“官官相护”的弊端,容易造成破格提拔工作中的权力滥用现象,不利于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监督网络不健全,缺乏监督合力。人大、民主党派、群众、社会、媒体等的监督权得不到有效行使,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党政机关监督独大,监督成为形式上的一个过程,由此造成监督力量的严重弱化,使监督效果难以保证。
  二、破格提拔干部现实误区的矫正之道
  竞争性选拔是我们党选拔干部的主要形式,破格提拔有利于打破单一的选人用人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成长局限。针对实际操作中“破格”变“出格”的现实误区,笔者在资格条件是否具备、选拔程序是否合理、工作纪律是否严格、督察问责是否到位几个环节进行了深入探究,认为破格提拔要筑牢“思想、程序、追责”三个“关口”,真正做到在规则内“不拘一格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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