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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蕴含的时代新意解读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4-09-01 09:04:08
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把法治作为主心骨,始终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法治风尚,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内心。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还是要靠上访、信访,要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要靠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内心拥护、真诚信仰来自于法治文化的熏陶。法治的真正魅力不是来自于其规范意义,而是源自其文化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因此,必须牢牢把握法治信仰价值追求,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广泛的普法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认识到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内心拥护、真诚信仰来自于严格执法的坚定。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的真诚信仰更来自于严格的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休眠、制度麻木,必然导致违法盛行、法治虚无。当前,选择性遵守、选择性执行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保证法之必行依然任重道远。要深入研究保证每一部法律法规全面严格实施的有效办法,坚守法律底线,绝不能用实用主义对待法治,而要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开展绩效评估,努力确保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每一条条文都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规范、调节和震慑作用,让法律通过严格执行获得活的生命,使法律真正成为现实力量。内心拥护、真诚信仰来自于领导干部的示范。在任何地方,不论是好是坏,我们的政府都是有说服力的教员。如果政府本身成为犯法者,那么他就孕育着对法律的蔑视,他鼓励着所有的人“各自为法”,从而助长混乱。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尊崇法治的定力,自觉做到带头遵法守法,决不违规干预执法司法,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努力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只有每个人都从内心养成法治思维、法治习惯,整个社会才会走上法治轨道,依法治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六、法治思维方式的新提升:坚持改守统一,依法治理,合作共治,更加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所谓改守统一,就是要破立并举,改中破旧,守中立新,“改”和“守”的最终目的是“立”。那么“立”什么呢?“立”的就是依法治理、合作共治,以治理的理念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的方式实现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强调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从“管理”到“治理”的跨越是一项前所未有、值得密切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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