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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蕴含的时代新意解读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4-09-01 09:04:08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突出标志,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充分展示了新的法治理念、法治价值和法治方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关键在于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诚信仰法治,坚守法律底线,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从哲学解读的角度看,这些重要论述在理念、价值、形象、方略、文化、治理等六大方面蕴含着时代的新意,透露出法治中国建设的“风向标”。
  一、法治核心理念的新提升:坚持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理念支配着行动,影响着行为。信什么?信法还是信权?依宪还是依章?这显然是事关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大问题。当前,在社会上还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现象,其实质是人们的法律至上、宪法至上的意识还不牢固。“法乃国家布大信于天下”。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对我们国家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集中体现了党的意志、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这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对宪法至上性的高度肯定,表现了对宪法的绝对服从和敬畏。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现在的关键是如何坚持宪法至上,使其成为人们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首先,要牢牢把握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强化依宪执政的示范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在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里,要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内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应该尊重国家宪法和法律,既要在党内法规“立法”项目的规划上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安排相配套,又要在内容上与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相协调,真正发挥党内法规在规范党的执政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其次,要牢牢把握依法治国的核心任务,确立依法行政创建重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在我国,80%以上的法律、90%以上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100%的行政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必须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公布权力清单、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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