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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考核新政”背景下地方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困境与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蒋俊杰
日期:2014-03-28 16:31:38
的客观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从近年来我国地方领导干部考核实践来分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一般采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等方法,但是,考核中多采取定性评价的方式,以评价主体的感性认识为主,缺乏科学的定量计算,考核评价主体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经验、印象、感觉和价值取向来分析评价考核对象的业绩,致使综合评价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地方领导干部治理中的权力与责任之间的不对称。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统一、权力与责任不统一的问题十分严重。中央党校课题组对全国800位县委书记的问卷调查反映:“条条的权力在加大,块块的权力在缩小,但是条条权力在加大的同时,责任却变得越来越小,块块上的权力在流失的同时,责任却越来越大。”“考核新政”要求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上级政府的事权和责任将进一步向下级政府下沉。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层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称的问题将更加凸显。例如,在西部的限制开发区,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指标将被弱化,地方领导干部的精力将集中在生态和社会建设,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将相应地减少。因此,如何确保这类地区在“考核新政”实施后的财力和事权、权力和责任相对称,将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困境。
3.地方领导干部治理中的创新与行政体制的统一性之间的内在矛盾。“考核新政”将更加注重民生改善、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指标,这些都与地方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虽然“考核新政”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行为有激励、诱导和约束作用,但是仅仅依靠考核制度的单兵突进是难以完成“考核新政”中提出的各项指标的,这就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体制、公共服务体制、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更加注重治理过程中的参与性和回应性。但是,在单一制国家体制的宏观框架下,各地方政府实施基本统一的管理模式,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存在机构和职责的“同构性”。在强烈的路径依赖下,地方领导干部进行制度和行为创新的动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考核新政”下实现民生、社会、生态等多元目标的要求。
4.地方领导干部的“显绩”与“潜绩”之间的不同步。“显绩”是指短期内就能见效并可以量化的业绩,“潜绩”是指长远的、基础性的、短期内难以见到效益的工作。从理论上分析,“显绩”和“潜绩”都是政绩,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显绩”需要有“潜绩”做支撑,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前提性、基础性的工作,才能有真正的“显绩”;另一方面,只要把工作做扎实、做深入,“潜绩”到一定阶段就会表现出来,变为“显绩”。但是,“潜绩”与“显绩”也会存在明显的不同步现象,一些官员往往优先选择时间短、见效快、形象好的“政绩工程”,并因“政绩”显著而获得提拔重用,而那些有深远思想、超前眼光,甘愿默默无闻打基础、踏踏实实抓长远的干部,却常常与荣誉无缘,甚至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