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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官邸制的内涵、意义与推进对策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何丽君
日期:2014-02-24 09:11:39
二要妥善处理官邸与私邸的关系。主要官员也是由一般官员升迁而来,他也可能升迁为非主要官员,这就意味着不仅要考虑官邸的问题,更要考虑私邸的问题。要尊重官员拥有私邸的权利,与百姓市场化住房制度相匹配,建立系统的公务员住房制度。本世纪以来,大部分市、县主要官员的住宅都是在市场化进程中所购买的私邸。而对极少数确无私邸的卸任官员来说,要有公开透明的补偿制度,充分考虑各地区的房价差异,以公平有效地推进改革,切实保障官员的住房问题。
三要妥善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目前,全国政协副主席有23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有13人,中央政治局委员有25人,其中极个别正职有重复计算的情况。考虑到省、市、县级具有同样的政治结构,这一类型的官员数量较为惊人,为所有这一类型的官员重新修建官邸将耗费巨大。建立一套官邸建设、维护、管理、流转及官员后续住宅安排等制度也是一项浩繁的工程。官邸制的推进无须大兴土木重新建造适用于各种级别和各层次人群居住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官邸,而应思量如何充分搞活存量,释放能量。当然,补偿规则还需仔细研究,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市场房价为参照,不能千篇一律、搞一刀切。
四要妥善处理局部试点与全面推广的关系。以哪部分领导作为突破口进行率先试点,是推进官邸制必须思考的关键性问题之一。从上而下试点,还是从下而上试点?有的学者认为,官邸制要从县级开始,逐步向高层推进。这样即便改革出现不良效果,其影响也相对较小。也有学者认为,“官邸制”这剂药,在县一级不但不对症,且县级官邸的建设和更新标准很难制定,监督很难到位,应该从高层向基层推广。客观而言,从基层官员到高层官员,从增量到存量逐步推进,已成为中国式改革的重要思维方式和推进策略。考虑到大多数市、县两级官员已经没有住房供给待遇,官邸制可试行从省级领导层面先行试点,在原有住房制度基础上对适用对象、使用标准、退转管理等制度进行完善与细化,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优化完善,逐步消除各种阻力,使各级官员达成共识。
(二)推进官邸制需建立的几个配套机制
官邸制需要与现行公务员住房、干部任免、官员财产公示等制度耦合,建立官员住房清查机制、住房保障机制、住房公开机制和住房监督机制,以促使官邸制的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官员住房清查机制。建立官员住房清查机制,是推行官邸制的基础性工作。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之后,应建立专门的领导干部住房数据库,对重点干部,譬如“四套班子”一把手、多地任职交流干部进行抽查摸底清理,夯实官邸制推行的数据基础。只有在科学的数据分析基础之上,才能知道阻力何在、阶段目标何在、前往目标的路径何在。
二是建立官员住房保障机制。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住宅属公有,但省部级以下公务员的公产住房陆续变更为个人财产。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省部级干部的住房规格和货币分房的要件,被认为是官邸制的雏形。该《实施意见》解决了既有干部的存量问题,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