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5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放权、强责、让利:转变政府职能的着力点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贾 博 日期:2014-01-24 17:38:22
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让利于民
  公共利益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在公共行政学研究领域,国内学者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主要有三种取向:一是从公共需要的角度,认为公共利益就是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需要的可共享性资源;二是从社会共同体利益的角度,将公共利益视为共同利益;三是从个人利益的角度,认为公共利益是与个人利益相对应的公众利益。尽管中外学者对公共利益的具体内涵有很多争议,其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职责所在和行为指南却是毋庸置疑的。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时,极有可能受到将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的批评。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主体,“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政府的执政理念,在政府管理中应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实际上就是公共利益原则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大力改善民生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着力点,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等民生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明显增加。2008年至2012年,各级政府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方面的财政支出共2.82万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五年累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973亿元,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2800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3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7.9亿人;城镇保障性住房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2012年底达12.5%。
  但是,应当看到,目前政府部门仍存在着背离公共利益、与民争利的现象。例如,过高的行政成本、豪华办公楼和“三公”经费挤占了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201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0.06%,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47%、10.88%,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5.10%、5.88%、10.17%。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到,与重要民生领域的公共支出相比,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其履行职能等占用的公共财政资源还是相当多的。同时,部门利益固化格局影响了有的政府机构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增进公共利益的应尽职责,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折射出其对自身利益的追逐已经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政府职能转变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尽管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但是,政府应当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自觉维护、增进和实现公共利益,要让利于民而不能与民争利。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要打破原有的全能主义观念,树立“有限”理念,将职能定位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上,从注重事前审批到强调事中管理和事后监督,从直接介入市场行为到提供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从粗放管理、经验管理到精细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治理。既要实现政府职能范围的合理化,也要推进政府权力的规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