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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防治决策专权和执行滥权的原则、制度、合力探析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厚明
日期:2013-01-07 14:21:42
。有的成员个性强、脾气大、爱面子,听不得批评意见、容不得揭露“伤疤”,遇有批评监督心生抵触,认为上级诫勉是多管闲事、同级提醒是越权越位、下级监督是目无领导,在讨论决策时往往把个人好恶、老乡观念、部属情结等感情因素掺杂其中。现实中,缺乏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也是对个人不良作风、脾性的纵容。因此,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讲清原则,又要做好纪律约束,既要及时监督,更要较真碰硬。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增强理性,更要加强党性,防止曲解民主集中制,克服执行决议时把常委分工当成首长分工,工作落实时把分工分管当成分权分家,责任追究时把集体领导当成集体责任等问题,坚持议事决策不先入为主、不固执己见、不置之不理、不强制压服,做到遇有意见分歧不拍桌子、遇到他人批评不使性子、个人意见未被认可不撂挑子。
二、着眼有效规范落实集体领导,防止党委领导与行政执行的错位
防治执行滥权,关键是要坚持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防止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交叉越位。应该说,没有集体领导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领导的核心作用;没有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务必正确定位党委领导与行政执行的关系,使之合理运作,从而实现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最佳结合。
1.及时转换角色。党委班子成员都有行政职务,如果不能正确定位角色,就容易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内,把书记、副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变成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使党委决策变成行政决策、党委领导变成行政领导。解决好这个问题,要注重党内外的角色转换。一是党内角色的转换。在党小组会、全委会、常委会和党的代表大会上,要分别以普通党员、全委成员、常委成员和党代表等身份参与,不能以党内职务高低行使特权或给予照顾,要与其他同志保持平等关系。二是党外角色的转换。党委班子成员在议事决策会中是形成决策的谋划人,会后转换为各个领域分管负责的执行者。参加党的会议时要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明确党内会议性质,自觉转换角色,相互尊重,平等议事。参加行政会议时,要奉行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自觉摆正位置,作为副职的委员要接受行政一把手的领导,并积极协助配合其工作。
2.区分研究内容。集体领导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会议频繁、议题繁多的情况,往往是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这里有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研究内容区分不够的问题。党委会议研究的是地方建设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影响全局、制约全局的问题,而非事无巨细、包揽一切,而行政会议研究的是执行党委决议以及日常行政事务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原则上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要突出政治性、全局性、敏感性的问题,行政办公会则要突出阶段性、事务性、倾向性的问题。当然,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严格的界限,根据形势和现实需要,可有适当交叉。要依据《党委工作条例》明确党委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分清是政策性的工作还是事务性的工作,是中心工作还是一般性的工作。对此,某地总结的“五个事关”可作为借鉴:事关政治方向的问题必须上会,事关长远建设的问题必须上会,事关中心任务的问题必须上会,事关安全稳定的问题必须上会,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上会,确保所有重大问题都由党委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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