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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网络公共领域与政治生态的互动与对接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汪艳 日期:2012-11-19 17:20:42
进行直接对话,表达自己的愿望。
  二、正确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构建和谐政治—网络公共领域生态
  网络公共领域的崛起是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缩影,但是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导致的“污名化”效应及群体极化等弊端影响和谐政治—网络公共领域生态的构建。对网络舆论既要重视,又不能片面迎合,应区别对待、加强引导、依法管理。既要发挥传统媒体系统的“守门人”作用,控制和引导网络舆论的传播,又要发挥电子政务系统网络舆论的“调节阀”的作用,通过信息公开以及议题设置来控制网络舆论的状况,通过各种网络政治规则和行动调控网民系统、手机用户系统和传统媒体系统。
  网络舆论和网络公共领域要真正发挥作用,最终还要从虚拟空间回到现实社会,在改变既有政治生态的同时与之对接、合流。
  (一)强化对网络舆论的监控与规制供给,形成与公民网络舆论的良性互动回应机制
  网络舆论只是言论的一种新的传播形式而已,因此网络舆论自由只能是适度的、相对的自由,须防止由于滥用自由权利而对国家、组织或者他人造成侵害。因此,政府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络舆论实现有效的管理监控。首先,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惩治那些故意侵犯公民名誉权、隐私权以及恶意造谣、诬陷、诽谤的非法网络行为,充分维护和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其次,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紧跟网络发展趋势,积极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建立完备和科学的网络法规体系,并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法律的实施效力,完善“网络问政”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此把“网络问政”建设成为一个政府汇集网络民意的平台。再次,统一网络舆论的对话平台,建立政令统一的各级公共行政信息收集与发布平台,给公众提供反映意见的固定网站。
  (二)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协商治理新模式
  网络的无中心和无等级特征,使公众的权利意识和参政积极性不断提高,简单的统治和单向治理已很难实现,积极转换自身的角色与职能定位,实现平等的、互动性的社会公共协商治理,成为信息化社会背景下推动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在这种新的治理模式中,一方面,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承担者和行使者,必须发挥公共治理的基础性作用,对网络社会进行制约、规范和监控;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通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多种形式与网络社团组织和网民之间实现一种沟通合作,增强公众的权利意识和责任观念,消解与社团组织和公众之间的对抗与内耗,使网络舆论成为推动政府治理水平提升的催化剂。
  (三)打造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政治社会化新环境
  网络环境的自由开放和多元主体特性,不仅制约着公共舆论的形成,也影响着主流政治文化的传播效果。因此,对网民的非理性化倾向,除了行政和法律层面的规范,还应更加重视进行相应的道德体系建设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网民素质,增强网民责任感,形成强大的社会道德舆论约束力。针对网络上多元文化相互传播、交流、碰撞,主流政治文化受到冲击的实际,则应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研究,变挑战为机遇,把网络作为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平台,积极整合网络宣传力量,争夺话语权,巧妙设置舆论议程。“政府部门利用网络资源占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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