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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县市委书记用人失范的薄弱环节和原因透视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立球 日期:2012-11-19 15:15:30
、企业领导干部职位分类体系,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干部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而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往往是一个模子套到底,只要其德才表现没有大问题,是否适才适位、能位相称无从衡量,很难保证任用的干部符合岗位要求。四是标准执行尺度具有伸缩性。例如,在对有才无德或德行不够好的干部使用上,可以以“事业发展的需要”、“革命工作需要”或者“不要求全责备”等理由来统一思想;对官德较好、才能一般的干部可以以“稳妥型干部”等托辞保证其顺利过关。这些都为极少数县市委书记使用“意中人”提供了可能。
  2.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程序不够规范,为县市委书记在干部选任中自由裁量留下了空间。一是制度配套不够健全。制度配套不够健全必然导致制度执行上的自由裁量。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建设上,往往注重单项制度的突破,忽视制度群体的系统化;注重前期制度的建设,忽视后期制度的衔接,制度之间补充性不强、关联度不高,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制度体系就处于不稳定状态。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想落实的时候就落实,不想落实的时候就有理由不落实;想落实到什么程度就落实到什么程度,制度落实依赖于一把手个人素质的高低。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因人而废就难以避免。三是制度严密程度不够。例如,《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但对如何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未予明确,一旦县市委书记先行发言之后,“既然书记已定调,有意见提了也白提”。这样,在讨论决定干部的时候,往往是谁的权位重谁就能先定调,谁抢先发言谁说了算,谁职务高谁说了准,谁资格老谁说了定,谁“声音大”谁说了“一锤定音”,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种利益的冲撞、各方意志的妥协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3.干部工作公开民主程度不够,为县市委书记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抵制民主、减少公开是少数县市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行暗箱操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尽管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是党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所在,在《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选任工作法规中也提出了一些相应的保障措施,但因过于原则而不具权威约束力,直接造成少数县市委书记将干部工作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问题“常挂在嘴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即便是有所行动,也是避重就轻,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跑风漏气”;关键的地方不公开、少公开,大而化小的原则多公开、常公开;想公开的时候就公开,不想公开的时候就不公开;想在哪个范围公开就在哪个范围公开,不想在哪个范围公开时就拿出“保密需要”做“挡箭牌”。这样就使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处于一种无序、随意、间断的状态,为极少数县市委书记进行暗箱操作留下了方便之门,成为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甚至是腐败的直接诱因。
  4.干部考察失真失实,为县市委书记大量使用自己人留下极大的空间。当前,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主要表现是“四不”:第一,考察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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