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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论官场“隐权力”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及规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徐信贵
日期:2012-08-06 13:46:50
效应的最大化,“隐权力”亦由此产生。
(二)“恶向理性”的人性内因
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政府官员亦非“圣人”。儒家“内圣外王”的贤人政治只是一种理想图景。在现实生活中,手握权力的政府官员或多或少地都怀有为他们自身利益而利用权力的天然倾向。早在战国时期,荀子就提出了性恶论,他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人都有逐利性,“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换言之,非“圣人”的政府官员具有人性的弱点,存在一定的偏好。这就决定了他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会以一个理性经济人的角色出现。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决定通常是建立在利益计算上的一种理性选择。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根源于经济诱因,人都要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一种。当然,理性经济人理论不仅仅适用于经济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益是人类行为的指针,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因此,“恶向理性”是官场“隐权力”产生的人性内因。
(三)“隐权力”行为的弱社会可责性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传统道德观念和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受到国内外腐朽思想和实用主义的巨大冲击。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缺失,使得整个社会逐渐陷入道德失范的境地。人们走向了一个追求物质的极端,“金钱至上”、“金钱万能论”甚嚣尘上。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人们对财富具有超强的占有欲望。当整个社会落入“金钱至上”的观念场域,道德约束力日渐式微,“隐权力”行为的社会可责性也就渐渐下降。频频发生贪腐案件使得社会大众对官员贪污腐败行为的认知经历了由深恶痛绝到见怪不怪的麻木阶段。现实生活中就存在这样一类人:他们痛恨的不是贪污腐败行为,而是痛恨自己没有贪污腐败的机会。社会大众的“异化宽容”为政府官员提供了一种其内心可感知的“道德正当性”。政府官员在使用权力时的正向心理自觉渐渐消失。同时,现有的法律规定对“隐权力”行为的调控能力十分有限。在人情往来的合法外衣下,大多数官场“隐权力”行为还仅仅是违纪行为,而不是一个违法性问题。换言之,“隐权力”行为仅具有弱司法可责性。“道德可责性下降”提供的“道德正当性”与弱司法可责性的低司法成本共同滋养了政府官员的“隐权力”行为。
三、官场“隐权力”的规制之策
(一)重塑道德约束机制
道德源于社会成员的一种自发性认知,它是通过内心信念与社会舆论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道德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时时刻刻都要受到道德的约束和规范。与法律规范相比,道德规范更具生命力,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大众认可的规范,主要依靠人们内心的内在力量来保证其得到全体社会成员的遵守。然而,当下的中国出现了道德危机。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只是口头结伴而并未真正同行,使得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