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一选”: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实践的新探索
人的情况下,由委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在组织推进上体现民主。针对交通系统党员流动性大,离、退休党员所占比例高的特点,为破解“选前不识人,选后人不识”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在“三推”之前,安排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人员走访基层,并通过座谈会、调研活动等,帮助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二是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会上,增设了自我介绍环节,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一登台亮相,进行2分钟的自我展示和公开承诺,进一步帮助党员群众熟悉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优势,以便于综合比较和择优推荐。 在规范程序上保障民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在“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确定上,根据班子结构优化的要求,严把资格审查关;在“两委”候选人的确定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的产生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举时当场唱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同时,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党员民主权利 “三推一选”较好地落实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署名进行推荐。在“三推”阶段,要求各推荐主体实名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体现了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凡个人自荐和联名举荐的,必须书面说明自荐和举荐理由并署名;凡党组织推荐的,须经集体研究,由党组织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工作中注意改进民主推荐票的设计、密封和保存,促进了民主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 全面考察公示。在候选人确定阶段,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成功引入党组织换届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两轮民主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察,参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做法,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公示,将整个选举过程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 全程差额竞选。从“三推”到“一选”,每个环节都实行差额,即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选,以竞争性体现择优性,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有效破解了差额比例过小、竞争性不强和“陪选”等问题。 二、主要成效 从运行的实效来看,“三推一选”这一创新实践进一步拓展了基层党内民主,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体现群众公认的有机结合,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以扩大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方向,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思路。 (一)党员主体意识被激发,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三推一选”让广大党员群众全程参与换届,全程表达意见,既有效保障了“四权”的落实,也使党员群众在参与党内民主的实践中开阔了眼界,经受了锻炼,政治参与热情得到激发和保护。从实际情况来看,广大党员群众面对这一民主选举形式表现出较高的参与热情,把参与换届选举看做一种政治责任,较好地发挥了主人翁的作用。 (二)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通过“三推一选”,进一步明确了权力授予来源,有利于当选者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