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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网络围观:新公共领域中社会舆论的延伸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邓亦林 日期:2012-01-09 09:25:52
,但公民主体意识则需公民在参与实践中习得。网络围观所凝聚的群体意识彰显了个体力量。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网民的积极参与,就没有网络围观。网民不再是“被代表”、“被发言”和实际上的“被淹没”,而是作为一个有独立意识和独立地位的政治权利主体,凭借隐约萌动的公共参与精神切实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能够充分感受到自身的责任,希望真正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为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当事件得到公正解决后产生的自豪感是不言而喻的。网络围观现象常态化发展趋向背后是网络围观所形成的主流舆论的普遍认同,是对公民主体地位的肯定,极大地调动了网民参与的热情,这必然进一步增进网民对自身公民主体意识的认同。
  2. 网络围观彰显了对公民意识核心理念的追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正、公平是公民意识的核心理念所在。网络围观正是凭借着公民意识核心理念和求真、求善、审美价值理想的追求,才吸引了人们的积极参与,才得以成为强大的舆论压力。围观主体鲜明的匿名性特征遮蔽了现实社会中与围观主体直接相关的阶层属性、文化程度、性别属性、年龄特征等各种身份识别标志,消弭了精英与草根之间的界限。网络围观成为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练兵场”。话语权的释放,心理压力的舒缓,使得个体能够自由、真实、坦率地发表意见。观点的交锋,多维的介入,信息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共同关注问题的认识,对围观事件形成全方位的观察与思考,从而做出独立于公共权力领域之外的理性判断,最终促成问题的公正解决。网络围观过程中,普遍的公民参与及相互间充分的协商与论辩,实现了自由平等理念的张扬,推动了民主法治观念的普及,彰显了人们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
  3. 网络围观引发了公民参与方式的反思。网络围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有所差别,如果说网络群体性事件由于共同的目标性容易陷入网络暴力误区的话,网络围观则是社会舆论的新的表现方式,网络围观容留了多样化观点的存在,是对事件真相的探究,是公民舆论监督的体现。网络围观作为一种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其作用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网络围观促使一些个案演变成影响性诉讼,最终导致司法的公开与纠偏,这已经成为近年来网络舆论监督的一种流行趋势。网络围观也以公民表达、参与和互动的新场域而受到肯定。然而,在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过于依赖网络围观的力量来矫正社会存在的不公,显然不是明智之举。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网络围观行为本身向度与限度的反思,更引发了人们对公民参与方式的探讨。网络围观会不会演化成一种“语言暴力”?网络围观是否会侵犯他人权益?网络围观能否成为公民的“自我救赎”方式?网络围观是否会陷入操纵漩涡?如何避免情绪化的宣泄……这些反思,对于公民意识的唤起同样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网络围观不是也不应当成为公民参与的主要形式,但网络围观这一新的社会舆论表达和公民参与方式,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公民意识的唤起,则无疑正是我们当前这个社会所需要的。

  (作者系江西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副教授)
  责任编辑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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