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视阈下行政伦理的构建路径选择
础是行政道德,它体现了一种行政职业的道德规范。行政道德是行政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伦理可以看做一个“实体系统”,它是与现实社会的运作相关的,而行政道德可理解为一种“精神”,是一种意志表现,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行政道德视为行政伦理。
其次,行政伦理是一种组织化、制度化的伦理。它利用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制度约束,来实现个人意志与整体意志的统一。同时,行政伦理通过体制、政策等方式,反映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伦理意识形态。伦理是制度的内在要求,制度是伦理的外在表现形式,行政组织、行政规范乃至公民利益都需要借助行政伦理制度来协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行政伦理愈来愈受关注。 (一)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行政伦理的需求。政府作为社会秩序的主要提供者,一方面依赖强制性的法律、制度等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通过伦理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对社会秩序的维系正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作为体现社会治理核心价值理念的行政伦理,在协调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良好的行政伦理体系,将引导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自觉地培养其内在的道德品行和政治信念来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共利益的追求。 (二)新时期复杂的治理系统要求构建责任政府。自登哈特夫妇提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来,公共行政已经被视为一种处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的角色,它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和关注公共利益的责任感。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受到来自包括公共利益、公民需求、法令制度、职业标准、社区价值观念、民主规范等在内的各种体制和标准的综合影响,而且他们需要对这些复杂因素负起责任。在目前的复杂治理系统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该更加关注过程和政策,而不是盲目地追求一种“企业式”的效率,并且应该具备一种强调公共权力的责任,这种责任要合乎道德规范并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公务员的责任角色应该上升为公共利益的服务员和道德引领者。 (三)服务型政府的完善需要构建以行政伦理为核心的价值体系。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影响,于是寻找一条行政伦理化的改革途径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以公共利益为本位,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基础,要求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价值理念,这都是行政伦理的核心要求。加快行政伦理建设,树立针对行政行为的公众化角色的理念,可以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共服务是一种大众需要的、富有创新和挑战性的、具有崇高责任的事业,它甚至可以上升为一种民主理想的承诺,因此,服务的完善需要有良好的伦理基础。这种行政伦理是用来调节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之间特定公共行政关系的应然性要求和伦理性规范,它在调节行政行为时具有潜在的意志性和先验的灵活性,依靠以行政伦理为核心的价值调节机制,可以更有效地促使行政主体与服务对象和谐相处。 三、行政伦理的构建路径 行政伦理的构建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是个体角度的行政伦理意识以及行政伦理角色的培养;其次是通过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