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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干部选用如何消除尊重民意与“不唯票”的纠结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子晚 日期:2011-06-07 16:32:01
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交流、任职回避规定。2011年积极探索县(市、区)党政正职跨市州交流任职办法。三是畅通“三支队伍”的干部交流渠道。要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三支队伍”交流的运行机制。四是推动机关工作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要在省直机关选择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岗位开展中层干部交流试点,逐步在省直机关和各市(州)推开。

  培养制。一是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生成、自主选学、考核评估和资源整合等机制,运用信息化平台拓宽干部培训的载体,今年建立省级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3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省、市(州)、县三级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完善组织调训制度,每5年内各级领导干部累计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3个月,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注重实践锻炼。把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复杂环境作为重要阵地,把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参与重点建设、抗击重大灾害作为重要课堂,把多岗位历练作为重要平台,把交流、挂职、扶贫等作为重要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好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加强年轻干部的源头建设,加大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选派力度,注重培养管理,使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保持适度规模,每年确定地厅级单位党政正职后备干部200名左右,地厅级单位党政副职后备干部800名左右,县市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500名左右,县市区党政副职后备干部2000名左右。4年内建立比较规范的干部破格提拔制度。

  退出制。一是推行领导干部调岗调整机制。实行调岗制度。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对具备一定领导能力但不具备担任正职领导素质的,改任副职;对不具备担任领导职务素质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对担任现职经验、能力不够但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调整到适合其锻炼成长的岗位。实行调整制度。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缺乏进取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负责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在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在听取其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组织调整;对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在听取其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对其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把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作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治理“庸懒散油”干部力度,建立干部队伍优胜劣汰机制。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和不称职的具体认定标准,规范调整的程序和办法。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探索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后的多种安排方式。探索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离岗培训制。二是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机制,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的,应免去试任职务。严格执行干部离退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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