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等信息,并健全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舆情监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干部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问题。三是严格纪律约束,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既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参与热情,确保广大群众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表达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体的意见、建议,又严格评价工作纪律要求,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手中的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利用不正当手段干扰评价工作,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3.完善方法手段,提高社会评价的整体质量。一是内容设计上应体现针对性。根据不同目的、不同对象、不同时段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评价内容,并遵循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指标设置做到清晰、明确、具体,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譬如就广义的干部工作而言,既可以对干部选拔任用组织社会评议,也可以对干部管理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评价,但重心应放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又如在时间节点的把握上,既可以是事后效果评价和事中过程评价,侧重对干部工作实施进展、实际效果开展评价,也可以是事前评估评价。二是形式采用上应体现多样性。要综合运用选择性评价、判断性评价、反向式评价、开放式评价等手段,为干部群众参与评价提供多种评价形式和途径。在评价参与时间较短的会议评价等情形下,可采取选择性评价、判断性评价,便于参评对象直观及时地作出评价;在发函评价、网络评价等参与时间相对较长的情形下,可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设置一些开放式评价项,便于参评对象充分表述意见、建议。三是对象选择上应体现关联性。要坚持以关联性、知情度为前提,科学合理选择确定评价参与对象。如对干部个体的民意调查,应根据调查对象的工作性质、活动范围,选择“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服务对象、线上联系部门干部等人员参加。根据关联性的紧密程度,还可以对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参评对象设定不同的评价权重。 4.丰富评价载体,构建社会评价立体格局。一是书面评价法。根据不同的评价工作需要,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评价题型一般以选择、判断、填空为主。书面发表评价意见应要求参与对象独立填写,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回收。如采取会议形式集中发表,还应就评价项目、填表要求等作相应的解释说明。二是座谈评价法。以体现代表性为侧重点,选择不同层面的人员进行座谈,面对面听取评价意见、建议。座谈名单可以由组织部门事先指定,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参考名单供组织部门选择,还可以通过发布预告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自愿报名从中挑选确定。三是访谈评价法。派出考察组或调查组,确定访谈提纲,通过个别谈话、约谈交流、上门走访等形式,听取相关知情人的评价意见、建议,并及时做好访谈记录存档。访谈时,应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环境,以利于访谈对象充分表达想法。四是网络评价法。在党建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问卷调查,让社会公众参与网络评价。为保证网络评价的准确性,可采取限制点击次数、限定IP地址等措施,防范重复点击、“拉票”点击、恶意刷票等情形发生。同时畅通组织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信箱等渠道,动态收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分析。五是通信评价法。把移动通信技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