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权公开”的难点及对策
科级干部的任用中实行票决制度,2009年以来通过常委会票决的干部达到83人,交全委会票决的达25人。各试点地区建立了公开竞争上岗制度、无为淘汰制度、“X+1”后备干部选拔制度。对公开的探索涉及赋权、决策、用人、决定、决议、对干部的奖罚等各个方面。
四是不断完善监督措施。监督与公开是共生的,公开会催化监督,监督又能够促进深入的公开。对权力的运行监督既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权力行使达到预期效果的保证。当然,对监督制度和有效形式的探索也是“县权公开”试点的题中应有之义。综合试点县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做法。其一是整合监督力量。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力量,力图构建全方位的立体监督网。其二是畅通监督渠道,使监督主体能找得到最便捷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公布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电话等方式。其三是加强舆情收集和反馈。比如通过现场办公会、书记信箱、书记手机短信、“民情专递员”对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也有的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等方式对有关事项的监督信息进行收集反馈。 试点地区对上述四个环节的探索抓住了“县权公开”的关键,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要做到真正的“县权公开”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随着改革的深入还会遇到很多问题,至少以下问题是必须思考的。 第一,如何追究违反规定后的责任。权责对应、责罚相当,这是权力系统运作中很重要的原则。但是相关的试点并没有涉及关于责任对应的问题。这并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因为权力公开后不容回避的就是一旦发现问题怎么处理,由谁来问责,应该担当什么样的责任,通过什么形式来裁判,这是一个完整政治流程设计的必然要求。因此,不管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实践探索中,这都是不可以回避的问题。 第二,如何处理权威与公开的关系。“县权公开”的实质是对当前过于集权的县级政治生态的一次矫正。众所周知,我们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但实际上在基层组织特别是在县级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这也是县委书记这个群体经常出问题的原因。事实上,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还离不开具有绝对权威的政权,这既是我们发展阶段的要求,也是我们发展历史的要求。从发展阶段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期、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需要一定程度的集中。从历史的发展来看,高度集中的体制来源于战争年代,并在计划经济时期得到加强。传统的集权架构现在并未受到触动,这也意味着我们对这方面的改革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集权政治的弊端自不必说,但某种程度讲也是我们党在复杂环境中取得成功的因素。我们一度也对这些问题进行过探索,但总是逃不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因此,在“县权公开”探索中如何保证现有县级政权的权威和稳定的局面,同时又能够对县权进行约束和规范,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第三,如何推广依靠政治伦理推动的公开。这些试点县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一把手的“自我限权,主动还权”,靠的是官员的政治伦理,否则一系列的改革将无法推行。睢宁县委书记王天倚认为:“如果一把手不想动、不愿动、不真动,那么在现有的政治管理体制下,县委权力的公开透明,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公开透明,就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