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息访的乱象及防治对策
众上访并不可怕,怕的是群众上访后相关干部麻木不仁,不积极主动工作。群众越级上访,应查明引起上访的原因,看看到底有无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看看有无失职、渎职、激化矛盾问题,谁有问题处理谁,谁有责任处理谁。如果这两个方面改进了,非正常息访的乱象就会逐渐消失。
三、防止和克服非正常息访的对策与建议 非正常息访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刻,治理起来难度大。近年来,在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防止和克服非正常息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第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是消除非正常息访的思想基础。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首先,要用“心”去尊重群众的信访权利。通过合理的渠道、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甚至是民怨,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各级党委和政府无须大惊小怪,更不用如临大敌、草木皆兵、谈访色变。各级干部应充分尊重群众的信访权,在接访中要多做换位思考,多做有理推定,多为民着想,千方百计维护群众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越阻越访”的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实现正常息访。其次,要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用“心”去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始终心怀群众、心忧群众,不遗余力地为民排忧解难,为群众服务。只有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感情上体贴群众,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而非一味地非正常息访。 第三,改革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消除非正常息访的必然要求。首先,要营造依法息访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国人大应出台“信访法”,进一步加强各级信访机构建设,提高配置,加强职能,充分授予信访部门调查权、处理权、责任追究权等权力,规范工作程序,着力解决问题,为信访工作走向法制化提供保障。其次,要改革信访责任追究制度。要狠抓“双向责任追究”,一方面,对发生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要查明干部主体方面的原因,坚决追究失职、渎职干部的责任;另一方面,对违法上访、集体闹访、制造群体性事件或已经依法、按政策解决了的问题仍继续缠访、闹访者,要严肃依法处理,消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良思想倾向,并严厉打击“闹访致富”行为。再次,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要多引导上访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要建立科学的信访考核机制。要改变过去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