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三会”工作机制——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新模式
管理机制,导致农村发展过多地依赖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个人能力、素质水平。有的村无长远规划,工作缺少连续性,出现“一任班子一个路子”、“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有的在处理村务大事时,主要干部“定调子”,“两委”成员“碰碰头”,村民代表“点点头”,没有形成村班子集体领导、群众广泛参与、程序公开透明的治理机制,造成农村党组织威信降低,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弱化。
4.基层组织权威下降。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和各种粮食直补等惠民政策的出台,使村级组织失去了诸多管理手段,“土地分到户,不要党支部”、“钱粮全免,群众难管”等现象较普遍。二是部分基层组织囿于惯性思维,没有转变治理方式,而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式的领导方法,议事不民主,理事无章程,决策无程序,使组织的威信降低。三是有些村干部长期以来群众观念淡薄,不会做群众工作,加上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不高。相比之下,农村中一些拥有一定知识和财富的阶层、家族,其影响力正逐步上升。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民主管理中面临的上述突出问题,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必须努力创新思维,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管理的新模式,使党的领导、农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真正统一起来,并且落到实处。 二、“一约三会”的实践探索 坊子区是城郊区,农业人口占比重较大。2009年以来,坊子区委在总结以往村务契约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化解农村基层矛盾、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探索形成了“一约三会”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1.“一约三会”的主要做法 其一,明确约定内容。主要围绕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村居发展规划和公共建设、农村秩序、村情民意等来确定。大致分为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四大类,每个大类分若干小项。如经济发展类包括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村级发展规划、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村庄拆迁改造等项,公共事务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管理、抚养赡养等项。 其二,确定约定形式。根据村级事务的具体性质和要求,确定适用的约定形式。如涉及党组织任期目标、党员作用发挥等内容,用承诺书的形式;涉及土地调整、集体资产处置、厂矿企业承包等内容,用合同书的形式;涉及赡养、抚育等个案性的事务,用协议的形式;涉及公益事业、村庄规划等要求干部群众共同遵守的事项,用纪要的形式;涉及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事务,用责任书的形式。 其三,规范运作程序。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定期召开有关会议,从约定事项收集、约定形式确定、约定签订到约定的执行与监督等环节,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实现村级事务管理的公开化、规范化和民主化。一是召开民情征询会。主要是征集信息,听取民意。通过设立民情热线、民情意见箱、民情征集员、民情登记册等形式,建立民情征询机制。村居党组织定期召开民情征询会,对多渠道征询来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适合以约定形式处理的事项,提交民主协商会研究。二是召开民主协商会。主要是讨论协商,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