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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从“官二代”现象看干部任用制度创新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周建章 日期:2011-02-09 15:48:37
完善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举报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同时要定期实施责任追究,特别是要把“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倒查情况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落实制度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纠正和问责。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查处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究、失责必问,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考察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做到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考察工作都有详细的记录,每一个结论都有具体事实依据。对隐瞒真相、蓄意破坏考察和因考察失误而造成的失真失实,要追究考察组人员、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现职工作岗位、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干部任用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从制度上打破产生“官二代”的制度壁垒

  虽然绝大多数干部选拔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但在一些地方,公开选拔却成了一些人任人唯亲的“遮羞布”。“官二代”做官看似公开选拔的结果,但这一结果实质上却是对公开选拔程序是否公平公正的最大质疑。

  一要建立和完善干部录用机制,规范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行为。录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进行,绝不能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规定限制性条件。要完善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方式,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确保程序公开、操作透明、公平公正。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铲除“官二代”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要建立和完善官员回避制度。从世界各国来看,建立官员回避制度,保证公民的机会平等,在法律中禁止政府机构中的裙带关系以及官员为亲属开后门,早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在美国,联邦法律就禁止联邦官员雇用任命、推荐或提升自己的亲属到该官员所控制的任何机构或部门工作。在亚洲的菲律宾,关于总统、副总统和内阁成员亲戚和亲密个人关系行为守则的行政命令第317号,对法律中的“亲戚”、“亲密个人关系”等关键概念作出详细说明及规定。这一行政命令,规定了这些人员禁止的行为和事项,并要求他们过“简朴生活”。在欧洲的波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规定:国家机关职员本人与其配偶、直系亲属或旁系近亲如在职务上构成上下级隶属关系,则他们不能在同一机关任职。只有建立和完善回避制度,从根本上消除政府内宗派主义、小团体主义,以及近亲繁殖、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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