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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难点和出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汪宛夫 日期:2010-06-17 12:10:31
位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申报的内容包括现金、存款、房产、汽车、股权股份、字画古董、经商办企业等9个方面的财产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投资、收益等情况。

  应该说,开县的做法比较温和,操作性比较强,属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新疆阿勒泰等地的试点,也有类似之处。
 
  笔者认为,为了防止大范围大面积公开造成的严重影响,除了一步步试点外,还可以尝试分期分批分层次分范围进行财产申报。比如,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在全国范围公布个人财产,通过新华社公布;各省厅局级干部包括一些重要岗位的处级干部,可以在本省范围内公布;其他处级、科级、股级干部可以在本部门范围内公布,公布内容交给干部人事部门备查。普通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可以不申报。

  但不论是哪一级的干部,只要民众有质疑,都可以进行舆论监督和法纪监督。对于重要的处级及厅局级以上干部,可以让纪检监察机关出面调查核实;对其他干部,可以先由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出面调查核实,再决定是否进一步查处。

  这样做,可以避免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经过几年的试点试验后,再逐步完善,选择更合理更科学的方案进行操作。

  出路四:合理引导舆论,防止“舆论杀人”

  现在领导干部之所以害怕公布个人财产,不仅仅是因为很多财产是违法违纪的,也不仅仅因为个人隐私不愿意示人,还有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国近年来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舆论监督过激,出现众口铄金、“舆论杀人”的现象,让人不得不防备。

  据笔者分析,近年来在很多网络突发事件中丢官的当事人,其实都是在舆论的炒作下受到了较重的处分,是网络舆论的牺牲品。

  就拿某个地方出事后摘掉政府主官帽子来说,圈内人都知道,政府主官在党内只是二把手,决策权并不在他手上,他拥有的更多的只是执行权。一旦出事,网络舆论就对准他,组织上就把他的帽子摘掉,以此平息舆论。这样做的确让网民很解气,可是对当事人来说,公平吗?

  因此,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后,我们更要严防“舆论杀人”现象的发生。你想,在试点前期,老实忠厚的领导干部把自己的财产全部填报了,不老实的转移财产或者少报漏报瞒报。但是如果网络舆论把焦点对准申报财产多的领导,就很可能会出现老实人吃亏的现象。笔者希望,在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问题上,也要做到“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舆论监督的利剑,还得对准了目标,再快速挥过去。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纪委)
  责任编辑 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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