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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难点和出路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汪宛夫 日期:2010-06-17 12:10:31
产申报制度,应该仿照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一步一步来。同时,选择一些地方先行试点。在此基础上,立法机关可以逐步进行酝酿,但不要急于立法。

  当然,有些工作我们已经在做了。从1987年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至今,中央及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许多地方纷纷试水,在一定范围探索实行了财产申报,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必须承认,像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等地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也只是表面化的,目前还不可能太深入。但是,应该积极鼓励这些试点的地方,让他们继续加大探索力度,以期取得更多更好的经验。

  出路二:加快金融改革,完善配套措施

  金融体制不仅要改革,而且还要建立严格的制度,让这个体制为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反腐倡廉作贡献。金融实名制、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一系列的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健全起来。在金融措施方面,有两点非常重要。

  一是在实名制的基础上,务必限制单位和个人大量使用现金。现在银行越办越多,但不同银行之间转账需要支付较大数额的手续费,使得许多人仍然不得不提取大量现金,这实质上是在鼓励单位和个人大量使用现金。笔者建议,银监会就此出台严格的措施,既便民又起到监控作用。比如,通常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只能提取多少数额以下的现金,超出这个数字,必须打报告申请,说明情况。不论是单位发工资还是个人购物消费,都要鼓励通过银行转账和消费卡来支付,以便保留交易记录,留待今后核查。

  二是对所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控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当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者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与其进行交易客户的款项可能来自犯罪活动时,必须迅速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的制度。关于可疑交易的报告标准问题,有些国家是由银行业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规定的,但考虑到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制定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把13类特征较为明显的支付交易作为规定的可疑支付交易。应该说,这项办法在近年来的反洗钱和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必须指出,这种作用还发挥得远远不够。特别是当财产申报制度真正推行后,如何通过这个办法来监控领导干部在银行的资金使用,还需要推出更严的办法,加大监控力度。

  出路三:区分不同层次,明确申报范围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确实给许多人带来了压力,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于是,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奇谈怪论也随之出现。但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的做法和想法来自于重庆开县。财产申报虽以腐败预防机制为主,但制度初始必然涉及对现任领导干部过往行为的追溯,使得领导干部财产公布成为一种惩处手段。于是,重庆开县纪委书记朱子龙坦言:“要求现任领导干部申报阻力太大,想要相对比较彻底地公开,只能从新上任的下手。”

  据悉,2010年2月,重庆开县正式启动新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14名新任的县级部门一把手成为首批申报者,其中申报财产最低的为21万元,最高的为178万元。根据2009年12月开县县委通知,要求新任的县级部门、县委部委、乡镇街道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或离职30天内,向纪委、组织部主动申报家庭财产及收入,并在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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