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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国务院大督查的制度功能与运行机制——基于跟进式反馈理论的分析/王 姣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 姣 日期:2021-11-17 17:26:07
  【摘  要】国务院大督查在促进中央政策有效落实方面发挥了跟进式反馈功能,这是当前我国提升政策执行力的重要突破口。当前国务院大督查所覆盖政策的特征主要有与群众利益联系的直接性或间接性和执行复杂性两个维度,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国务院大督查促进政策执行的四种触发机制,即公众参与型、行政推动型、政治推动型、专家参与型。今后,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大督查的功能还应当在三个方面努力:实现当年督查总结与次年决策的有机结合,为下一年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加强技术赋能,使技术运用成为国务院大督查实现迭代发展的催化剂;继续发挥督查过程中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跟进式反馈的专业性。
  【关 键 词】国务院大督查;跟进式反馈;政策执行力;触发机制
  【作者简介】王姣(1987— ),女,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
  【中图分类号】C936;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20-0061-04

 

 

  执行是政策的生命力,提高政策执行力是提升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自2013年新一届中央政府强调把督查作为主要工具以增强政策执行力以来,作为众多督查方式中的一种,国务院大督查在督促和保证当年各项重要政策落实(尤其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管理学视角来看,国务院大督查在促进政策落实过程中发挥了何种功能?其所覆盖到的政策领域有何特征?至今已运行8年的国务院大督查又以何种触发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这些政策的执行?除了这些机制,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大督查的功能,还可以在哪些方面进行完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是对国务院大督查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论总结的要求,也是提升和完善国务院大督查行动的要求。

  一、国务院大督查的核心功能:跟进式反馈
  督查就是督促和检查,其强调针对特定事项,上级领导授权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对下级部门开展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1]建立督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就国务院大督查而言,其是由中央政府组织的权威性最强的督查,从2014年开始,基本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国务院派出专门的督查组,奔赴全国各地和各部门,就当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时间一般在10天至一个月左右,督查结束后,国务院听取督查汇报,并就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出现的问题要求做出及时整改,对涉事官员进行问责。[2]
  从整个运行过程来看,国务院大督查发挥的核心功能是跟进式反馈。跟进式反馈是对政策运行全过程进行及时反馈的一种信息沟通方式。其区别于结果反馈,包含了前置反馈、过程反馈和后置反馈三种基本功能。前置反馈强调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仅借鉴其他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避免同类失误再次发生,还要了解政策利益相关者对该政策的建议和意见从而保证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平性,提高政策的预防性和前瞻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意外以及执行的偏离对执行资源的浪费。过程反馈强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执行信息进行不断的反馈。这一功能强调监测政策执行各节点中执行主体的行为表现、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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