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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国务院大督查的制度功能与运行机制——基于跟进式反馈理论的分析/王 姣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 姣 日期:2021-11-17 17:26:07
有直接性,且政策执行本身具有利益冲突性时,国务院大督查促进政策执行的机制是公众参与。这种机制以群众对问题的反映为发现问题的触发器,通过以下途径来推动政策的执行。第一,扩大公民参与的途径,以获得与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相关的真实信息。这一途径的具体体现是“互联网+督查”的实施。随着2019年国务院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大督查实践中形成“互联网+督查”的技术督查新形态,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通过分散式发现问题、有机式集中反馈、及时性回应整改、溯源式深度治理、全过程问责激励等机制,有效地整合了督查力量和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督查线索网上实时收集、云端智能分析、线上分类处理、线下督查整改等目标,形成了统筹、规范、便捷、高效的常态化督查新格局。[2]可以说,当政策执行本身具有利益冲突性,执行者为了维护其个人利益或共同利益而象征性执行政策时,“互联网+督查”平台所起到的作用便是在保障公民参与权基础上,借助于公众对此类政策执行情况的了解来促进中央层面的政策制定者以及督查人员发现真实问题,从而为中央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提供动力。这一过程不仅增进了政府与公众的联系,提升了政府公信力,还有助于解决督查人员与政策执行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提升公众参与深度,以公众舆论力量来倒逼问题的解决。这一途径的典型案例是网络电信运营商提速降费政策的落实。提速降费是国家交给电信运营商的任务。提速提的是企业竞争力,降费降的是社会总成本,这一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在现实中却遭遇了网友的批评,用户对运营商提速降费并不买账,认为其拿出的提速降费方案口惠而实不至。针对此种情形,通过邀请网友代表与三大电信运营商面对面交流,现场反馈问题,对提速降费提出建议的方式,来倒逼问题的解决。可以说,这一方式提升了公众参与的深度,是公民参与型触发机制的另一种体现。
  2.行政推动型
  当政策执行的专业性较强,且政策直接与群众利益联系时,国务院大督查推动政策执行的机制是行政推动型。这种机制强调国务院督查组按照政策的目标以及政策在当年的重要程度,有计划地主动深入政策执行过程,从而发现执行中的问题,促进政策的顺利落实。这一机制的突出特征是:第一,暗访在督查方式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大。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督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和时间用于暗访,不发通知、不要陪同、直奔问题。区别于明察这一督查方式,暗访降低了被督查者的预期,减少了基层的共谋行为,为找准政策执行的堵点、难点提供了助力。第二,专项督查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政策执行的专业性较强,公众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大多凭主观感受,所以在需要对该类政策的执行提出更为深入的意见时,公众的力量显得有些薄弱。又由于政策与群众利益直接联系,所以公众很容易对这类政策的执行发表正面或负面的评价。加之随着科学与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信息社会大大改变了信息传递和人们交往的方式,网络虚拟空间弱化了人们原有的人格约束机制[5],这意味公众能更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些正面或负面的评价(尤其是负面评价),通过网络传播,很容易形成影响广泛的公众舆论。由此,由行政力量驱动的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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