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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下期

新时代社会治理中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均衡/魏崇辉 孟 娴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魏崇辉 孟 娴 日期:2021-05-26 16:03:45

   【摘  要】当前,社会治理的利益冲突呈现出新特点:利益冲突场域关系交织,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非对抗性冲突占主导。如果多元利益诉求不能得到应有的辨识,不能建立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机制,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得不到互相尊重,围绕利益冲突与利益均衡无法形成价值层面的共识,利益冲突就无法避免。化解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均衡,应当从科学辨识多方利益诉求、建立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机制、增强主体边界意识以及引导主体在价值层面达成共识等方面入手。

  【关 键 词】新时代;社会治理;利益冲突;利益均衡
  【作者简介】魏崇辉(1979— ),男,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治与公共治理;孟娴(1998— ),女,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话语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9JZD009)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8-0015-03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的转变,对我国国家治理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发挥作用使得利益冲突的压力普遍存在,甚至有激化的风险。在经济社会转型处在关键节点、公共权力与公民关系日趋和谐的大背景下,需要对利益冲突相关问题进行再思考。新时代缓和、化解利益矛盾冲突,关键在于实现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理性认识新时代利益冲突的特点,探究各主体间利益冲突的生成机制和演化逻辑,通过实现利益均衡使相关各利益方在共存和相容的基础上达到合理的优化状态,使多元治理主体朝着合作共享的方向良性发展。
  一、多元治理主体利益冲突的新特点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复杂多样,治理的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利益冲突更是呈现许多新特点。如何化解、协调利益冲突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正确把握利益冲突的新特点,有利于有效化解社会治理中出现的难题,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结合对公共权力与公民关系的基本现状的理解,我们以为,新时代利益冲突主要展露出如下特点。
  一是利益冲突场域关系交织。随着社会现代化带来的人民主体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人的素质能力的提升,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的利益主体愈发丰富和多元,各方之间都有可能形成伙伴或竞争关系,他们相互交错,形成网格结构。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往往不是两个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交织,而是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博弈。比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会影响某些主体的利益,会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效应。当前,我国利益冲突场域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并且利益调解机制不稳定、不完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二是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随着主体多元化的不断推进,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特征凸显。非直接利益相关者是指参与冲突的主体与利益冲突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他们只是通过参与利益冲突事件来表达诉求、发泄情绪。这一现象产生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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